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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委托,就“****点击查看物流中心、直属分局物业服务(2024-2026)(招标编号:****点击查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4年8月22日14时30分,在****点击查看开标,****点击查看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物流中心、直属分局物业服务(2024-2026)
2、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3、主要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投标报价:****点击查看310.13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点击查看800元
公示期: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29日
本公示同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点击查看.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http://www.****点击查看.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点击查看政府网站上(http://www.****点击查看.cn/)发布。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点击查看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0155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