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永宁河公园(黄梅路-香樟大道段)河道两侧环境整治及绿化补植工程成交公告

怀宁县永宁河公园(黄梅路-香樟大道段)河道两侧环境整治及绿化补植工程成交公告

发布于 2025-01-23
怀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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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5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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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县**河公园(**路-香樟大道段)河道两侧环境整治及绿化补植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高河镇**路223号

成交金额:柒万伍仟捌佰元整(小写:758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县**河公园(**路-香樟大道段)河道两侧环境整治及绿化补植工程

施工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

施工工期:15日历天

项目经理:汪红姣

注册证书信息:皖234****点击查看82467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县高河镇育儿路,联系电话:0556-****点击查看999。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点击查看

地 址: **市**县高河镇**路78号

联 系 人: 王一涵

联系方式: 0556-****点击查看1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点击查看

地 址:**市****点击查看**广场23F

联系人: 刘畅

联系方式: 0556-****点击查看999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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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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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物业类项目共招标过 3 次; 业主共合作物业供应商 3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怀宁****公司
查看完整分析
核心业务: 餐饮服务, 中标 1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安徽, 中标 1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2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查看完整分析
安徽****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物业服务, 中标 122 次, 占比 85.92%
重点地区: 安徽, 中标 129 次, 占比 90.85%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28 次, 中标金额 3433.28
安徽****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物业服务, 中标 1259 次, 占比 94.03%
重点地区: 安徽, 中标 1291 次, 占比 96.42%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268 次, 中标金额 8815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