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第二中学食堂承包经营权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滁州市第二中学食堂承包经营权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于 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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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第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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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物业类项目招标11次,合作供应商2个,潜在供应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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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食堂承包经营权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现对各潜在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进行答复,内容如下:

疑问1:评标办法:企业荣誉(4 分)(1)、2019年1月1日****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政府部门主导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餐饮或食品安全类荣誉,市级及以上的得2分;县、区级的得1分;本项满分2分。(2)、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政府部门主导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消费者满意单位或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得2分。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证明材料中载明的时间为准;2、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须能体现投标投标人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3、由政府部门主导第三方认证机构****点击查看政府部门相关文件或文件网站截图。

(1)政府部门主导第三方认证机构。该项要求是否可以理解为:“****点击查看协会”、“****点击查看协会”以及其他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点击查看协会,能否被认定为“政府部门主导第三方认证机构”。(2)1.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证明材料中载明的时间为准;以及:3、由政府部门主导第三方认证机构****点击查看政府部门相关文件或文件网站截图。该项关于企业荣誉证书的要求中,“1、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而“3、****点击查看政府部门相关文件或文件网站截图”。前后两项企业荣誉要求不一致。我司能否只提供证书予以证明。

答复:(1)“政府部门主导第三方认证机构”包括“****点击查看协会”、“****点击查看协会”以及其他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备案的社会组织。(2)“由政府部门主导第三方认证机构****点击查看政府部门相关文件或文件网站截图”是指政府部门购买服务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相关荣誉的评比工作的文件或网站查询截图,与企业荣誉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并不冲突。

疑问2:一、资信评审第四项企业荣誉第 2 条、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投标****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政府部门主导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消费者满意单位或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得 2 分。

我公司所在地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是由“市消费者权益****点击查看办公室”颁发,****点击查看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点击查看体育局、市经信局、市**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点击查看监管局、市消保委等 24 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并非为哪个行政主管部门或第三方机构,请问是否予以认同

答复:予以认可。

疑问3:招标文件比较与评价文件中,第三条第三点食品安全保障中,(3)投标人获得“食安**”品牌认证(其他省份同等类别)的得 4 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扫描件及相关网站公示截图,否则不得分。这是为本地特定企业设置,**市目前只有金鹏麦德利有此称号,为何设置该项条款,政府都在放宽门槛条件,扶持中小企业,这文件还设置门槛,请给予删除或者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市公共**交易文件负面清单》中写的特别清楚,****点击查看公司把负面清单打印出来对照一下就知。

答复:此条为加分项并不作为资格条件,不存在排除其他投标人,且此次招标面向全省及**市场并不定限定为**,同时经查询获得此证书的餐饮企业较多,如**老****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酒店****点击查看公司、蜀王优****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酒店有限公司、**金鹏麦****点击查看公司等70余家餐饮企业均已获得该认证,故不予以调整。

疑问4: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获得“食安**”品牌认证(其他省份同等类别)的得 4 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扫描件及相关网站公示截图,否则不得分。“食安**”品牌认证是**特有的,对于外地企业有违公平竞争原则。****点击查看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

答复:此条为加分项并不作为资格条件,不存在排除其他投标人,同时招标文件已经说明投标人获得“食安**”品牌认证或其他省份同等类别的奖项荣誉均予以认同。故不予以调整。

疑问5:招标文件“资信证明文件评审细则”中“安全保障”要求“(3)投标人获得“食安**”品牌认证(其他省份同等类别)的得 4 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扫描件及相关网站公示截图,否则不得分。”

此项是对投标人具备食品安全相关能力的要求,食安**体系认证为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公信力不足,认证的科学性和真实性有待商榷。且此项指定认证具体名称具有一定的倾向性和排他性。对于企业食品安全管控能力相关的体现,****点击查看管理部门会定期进行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考评,考评结束后会颁发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A、B、C级单位证书。****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对操作现场进行细致、科学检查后划分的评**果,最高为A级。此项旨在考核投标人对食品安全的管控能力,建议修改为“投标人获得“食安**”品牌认证(其他省份同等****点击查看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量化考评A级单位的得 4 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扫描件及相关网站公示截图,否则不得分。”

答复:“食安**”****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管理局共同主导,为目前**省内最为权威的的食品安全类证书。另****点击查看总局于 2020 年12月7日印发《****点击查看总局关于废止86件文件的公告》(2020 年第58号)已经废止了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的评定。故不予以调整。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网站查看并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东路431号

联系方式:139****点击查看0532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龙蟠大道188号**国际大厦商务办公1406室

联系方式:鲁贤友135****点击查看31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培锋、鲁贤友

电 话:139****点击查看0532、135****点击查看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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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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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物业类项目共招标过 11 次; 业主共合作物业供应商 2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安徽****公司
查看完整分析
核心业务: 物业服务, 中标 839次, 占比 84.24%
重点地区: 安徽, 中标 938次, 占比 94.18%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236 次, 中标金额 47095.44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1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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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公司紧密
核心业务: 物业服务, 中标 272 次, 占比 91.58%
重点地区: 安徽, 中标 297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61 次, 中标金额 954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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