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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拟于近期对温溪院区食堂所需的粮油、蔬菜、肉类、调味品等食材进行询价。本次询价以发放询价函、供应商自愿报价方式进行,原则上最终成交价不得高于本次报价。请贵公司(或个体工商户)本着“互惠互利、长期**、共同发展”的原则进行响应,按要求提供报价材料、填写报价单(附件),供我院参考。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价及成交规则:
1.本次报价各品种单价需参照“****点击查看委员会——**市区民生商品市场价格信息及环比指数公示”,对应下浮10-20%。
2.报价单按照我院提供的格式填写,不得更改格式及内容。每项必填,缺项视为无效。价格包含税费、运费、人工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3.报价单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总价最低为成交供应商,第二名和第三名为备选单位。
二、中标执行价:
中标商家各品种报价。
三、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存在股权关联、关键人员关联、该项目经营资产重叠及经三方认定的其他构成实质关联情形的关联企业、挂靠单位、联合体报名。
2.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企业诚信度高,廉洁从业意识强。报名商家与投标商家、合同主体、履约主体、货款票据结算主体必须一致。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提供符合采购方需求的税务发票的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无食品安全、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5.具有较强的配送服务能力,项目投入人员及车辆能满足采购方要求,配送应急预案完备。企业运行正常,资金、设备、人员等状况良好。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供货约定:
1.供货期限:自合同生效起3个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期满后,若双方均无异议,则合同期顺延,顺延周期为3个月
2.在供货期间,供货价格保持不变,有特殊原因要调整价格的,需双方协商决定。
3.供应商对询价目录中的商品的规格、型号、等级等信息在报价前应全面了解(可电话询问、实地看样或供应商提供样菜确认),对成交供应商,采购方默认其对所需采购商品的规格、型号、等级等已于采购方达成一致。
4.供应商服务不符合甲方标准,甲方有权提前中止合同,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5.对询价单外商品的采购,供应商应根据市场价格下浮10-20%****点击查看发改委——**市区民生商品市场价格信息及环比指数公示)。
6.当中标单位所供货物质量要求无法满足采购人,或缺货时,采购人有权选择备选单位供货。如询价时预中标单位提供响应品牌,采购方有权选择备选单位。
五、配送要求:
根据合同采购方所定数量与时间(一般为早上7:00之前)送达指定地点,特定生鲜类需按甲方要求分餐配送,如遇合同甲方特殊情况需紧急订货的,供应商应首先满足。
六、报价材料内容(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报价单(附件);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内容加盖单位红章。)
七、报价材料送达要求:
1.报价材料密封并加盖公章
2.送达地址:**县塔山路151号,医技楼6楼总务科
3.收件人:詹雨露
4.联系方式:157****点击查看1671
5.询价答疑人:兰伟丽
6.联系方式:159****点击查看4205
7.送达截止时间:2025年7月29日 16:30,过期将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