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片区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意向公告

太原片区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意向公告

发布于 2025-05-12
**片区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意向公告

【产品类别:其他农副食品】 【发布时间:2025-05-12】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片区副食品配送服务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片区副食品配送服务
采购内容:(一)本项目为**片区(含**、**、**、**,**市**)副食品(肉类、蔬菜、水果、干货调料、饮料等)配送采购,共30余个配送点,划分3个配送区域。 (二)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设置2个招标包数(肉类、水产为一包,蔬菜水果、干货调料、蛋奶饮品等副食品为一包),供应商报名时应明确投标第一意向和第二意向,若第一意向中标,第二意向评审结果自动失效;若第一意向未中标,第二意向可正常参与评审排名。每个招标包选取4家供应商(使用3家,候选1家),即共招标选取8家供应商(使用6家,候选2家)。每个招标包评审排名最后1名供应商确定为候选供应商。划分3个配送区域,每个配送区域使用单位推选1名代表,通过抽签方式从确定使用的6家供应商中共选取4家建立供需关系(包一、包二各2家),4家供应商同时为该区域提供配送服务,每季度或每半年在各使用单位内部轮换1次。 (三)组织签订框架协议及服务合同,框架协议由管理单位与供应商签订,期限为1年,考评达到标准要求可续签1年。各使用单位与抽签选取的供应商分别签订服务合同,每季度对供应商进行一次履约考评。履约期内累计2次考评满意度低于70%的供应商,即终止合同。 (四)包一预算年总采购金额约3000万元,包二预算年总采购金额约3000万元。采购的具体品种及数量根据使用单位实际需求量而定。 (五)如遇上级政策变化或本级具备平台筹措条件需调整筹供方式时,正在履行的副食品供应合同于当月最后一日24时自动解除,次日0时启用新的筹措供应模式。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为**片区单位配送副食品
需满足的要求:1.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者登记注册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4.****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供应商需具备较强的产品生产(供货)和配送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或**区域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点击查看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可根据需求方及使用单位需要,实现24小时随时配送。 2.供应商分配给该项目的自有或租赁运输车辆,需保证车况良好,按国家规定办理有关车辆的登记、年审、保险等手续,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3.供应商配送的所有副食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质量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为使用单位提供假冒伪劣、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和检疫的产品。所配送的蔬菜,必须经过质量检验,并提供当日所配送蔬菜的质量报告。所配送的调味品、干货等产品必须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批准文号。所配送的肉、禽、水产品必须具备《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畜禽屠宰许可证》《禽蛋质检报告》等符合国家检验检疫要求的证明文件。 4.供应商必须按照使用单位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配送到位。 5.供应商用工应签订劳动协议,并办理必要用工手续,因用工不当,给使用单位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配送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安全事故、车辆及货物损坏丢失等情况,全部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6.供应商应配合需求方及使用单位进行管理监督。 7.供应商在接到使用单位《采购计划单》后方可实施配送供应。无法提供个别副食品时,应在接到《采购计划单》2小时内及时告知使用单位,双方协商处理。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提供使用单位《采购计划单》以外的副食品,否则不予结算。 8.供应商指定的联系人应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如使用单位遇有临时突发任务,需供应商提供配送保障时,应在使用单位明确的时间内,配齐所需副食品,如耽误配送,应按此次配送总金额的20%承担违约金。 9.供应商不得虚报货款、虚开发票,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向需求方及使用单位人员送礼品和回扣,更不得为需求方及使用单位人员代购、代寄、代邮、代存任何钱物,不得向使用单位及人员借垫款,不得向需求方及使用单位推销或出售本单位其他产品。 10.供应商不得无故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6,000.00 2025年05月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靳康楠

联系方式:166****点击查看0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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