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沅鹏-竞争性谈判邀请-2026-XMYP1015-厦门聚鹭盛实业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采购-采购公告

厦门沅鹏-竞争性谈判邀请-2026-XMYP1015-厦门聚鹭盛实业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采购-采购公告

发布于 2026-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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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聚鹭盛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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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项目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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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名称、

地址和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市**区卿朴大社下角里230-101号

李先生 158****点击查看600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和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市**区同集南路301-1号中铁海新大厦B栋906室之二

苏女士 0592-****点击查看320

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食堂食材采购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邀请

项目主要内容:

****点击查看食堂食材采购,1项,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人民币118.3万元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采购活动的谈判供应商应当具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提供谈判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谈判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谈判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最近一期(上一季度或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供应商因新成立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应如实提供情况说明。

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即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说明:以上资格证明文件若为复印件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在评审时备查。供应商应按采购要求提交原件,未按时提交合法有效原件的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不利的评审。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

地点、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0月2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

地点:****点击查看(**市**区同集南路301-1号中铁海新大厦B栋906室之二)

方式:现场购买

谈判文件售价:

人民币50元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6-10-22 15:00:00

递交地点:****点击查看(**市**区同集南路301-1号中铁海新大厦B栋906室之二)开标室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及地点:

2026-10-22 15:00:00

开启地点:****点击查看(**市**区同集南路301-1号中铁海新大厦B栋906室之二)评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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