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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2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5年08月12日
****点击查看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淮**路454号
其他类型报价:13元/餐/人
质量:合格
工期:365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市****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省**市高新区天达路71****点击查看学园D1栋5楼
其他类型报价:13元/餐/人
质量:合格
工期:365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省**市**县上派镇**南路与青年路**建工大厦二单元502室
其他类型报价:13元/餐/人
质量:合格
工期:365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采购)人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 至德路与万**路**
联系人: 赵凯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8805转81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花园大道与**路**以南**卓**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项目负责人:钟良金 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0360
公示期:2025年08月12日至2025年08月1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点击查看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点击查看花园大道与**路**以南**卓**文华园一期七号楼,联系人:鲍工,联系电话: 0551-****点击查看0388。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点击查看体育局提出投诉,联系人:李主任,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7793。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点击查看
2025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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