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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禅****点击查看河水轴线水经济项目发展,提升城市品质和格调,打造城市客厅新名片,我区拟引入社会力量对活力新港公园和**儿童公园运营空间进行开发,提质升级服务功能。现将《**市禅**活力新港公园和**儿童公园运营开发项目》的相关信息向公众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活力新港公园和**儿童公园运营开发项目
(二)项目区域(详见附件)
1.活力新港公园
室内运营空间:新港码头A座(原办公楼)建筑面积约1347平方米(除设备用房及办公区域外);新港码头B座(原厂房仓库)建筑面积约1734平方米;新港码头C座(原厂房仓库)建筑面积约1736平方米;湿地公园驿站建筑面积约167平方米。
室外运营空间:新港码头B座(原厂房仓库)周边约4180平方米;新港码头C座(原厂房仓库)周边约1000平方米。
2.**儿童公园
室内运营空间:公园正门西侧用房约100平方米;东侧服务部分用房约110平方米;童心环物业约560平方米。
室外运营空间:面积约6025平方米。
(三)项目规划
通过引入文商旅业态,建设集艺术展览、演艺演出、零售服务、餐饮服务、游艺服务、科普研学、公益服务等为一体的滨水休闲游憩空间。
(四)项目内容
1.运营开发期限:20年(含建设期和试运营期),项目起始年限自正式移交经营标的之日起算。
2.实施模式:本项目计划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参照第三方评估结果,确定项目运营方,并由运营方进行项目建设和运营。由禅****点击查看体育局与运营方签订经营合同,运营方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缴纳经营管理费。
3.管理责任:
(1)运营方承担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等工作,具体运营内容按相关规定和程序由运营方报有关部门审批。
(2)运营方承担项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如果项目涉及周边设施、群众安全以及对安全生产工作造成影响时,运营方应主动第一时间向禅****点击查看体育局报告。经有关部门评估后,如对周边设施、群众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造成较大影响时,禅****点击查看体育局有权要求运营方立即终止相关工作并落实整改。
二、公开征求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18日止。
三、公众参与主要方式
公示期间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电话反馈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意见建议提交途径如下:
1.邮寄至**市禅**通济大院1211之一室(邮编:528000);
2.联系电话:谭小姐,0757-****点击查看1240;
3.电子邮箱:cyfzhdyg@chancheng.****点击查看.cn。
****点击查看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