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点击查看项目名称:****点击查看2024—2025年公办校园食堂加工服务采购(三次)
品目编号:****点击查看001品目名称:****点击查看2024—2025年公办校园食堂加工服务采购(三次)
采购代理:****点击查看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清****点击查看社区百马大道与清州大道交汇处四季**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中标结果公告和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招标采购活动中存在暗箱操作的不公平事实
事实依据:****点击查看公司质疑函
法律依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请求:请求1:本项目于2024年6月24日开标,开标结果与石熠叙述一致。显然本次招标并没有做到合法、合规、公平、公正。现请求对相关事实进行调查,并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请求2:为了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保证竞标项目的公平公正公开性,****点击查看公司的质疑及时给予明确答复。必要时,本公司将请求相关机构(**、纪委、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介入调查,我司将提供以上陈述内容的所有录音提交至**及相关职能部门。或者诉诸法律,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有权处理、处罚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处罚;无权处理的,****点击查看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点击查看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我局于2024年07月01日收到质疑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函,针对质疑事项作如下回复: 1.质疑事项所述联系人及项目与本项目****点击查看2024—2025年公办校园食堂加工服务采购(三次)无关联关系,且超出本次招标质疑范畴; 2.本项目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无排他性和指向性。 3.根据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 第五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六、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