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等法规规章规定,我局对2024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5户市属劳务派遣单位开展了2024年度经营情况核验工作,现将核验结果公示如下:
一、以下4户单位2024年度核验结果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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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下1户单位2024年度核验结果为无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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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销以下1户单位劳务派遣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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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该公司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于2025年4月7日有效期届满,该公司至今未申请延续或申请注销。故从2025年4月8日起视为已注销。)
自本公示制发起10日内(含10日)无异议的,核验结果生效。
受理部门:****点击查看劳动关系股
咨询、监督、举报、投诉电话:****点击查看313
地址:**县**街道金园路51号
邮政编码:51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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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