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目录: 其他服务 需求描述 **区2024年“文明交通劝导”业务外包项目 | ¥319,040.00 | 1(项) | ¥319,040.00 |
采购人自行组织考核,考核标准如下:
①上岗人员每出现一次不履职情况(即没有对不文明行为采取当面制止、语言劝导、口哨鸣笛、挥旗示意等方式进行制止和劝导),扣减项目经费30元;每出现一次迟到或早退情况,扣减30元;每出现一次旷工情况,扣减80元;每出现一次上岗人员非《花名册》内人员情况,扣减80元。
②若一个月内,供应商服务的所有路口累计达标次数(每天每个路口工作两次,分别是“7:15—8:45”、“17:15—18:45”;每次路口不文明行为少于或等于3次为“达标”)低于15%(含),则扣减供应商本月服务费总额的12%;若累计达标次数低于40%(含),则扣减供应商本月服务费总额的6%(“扣减金额”就高执行不重复)。
③若一名劝导人员10天内出现站姿不端庄、态度不和蔼、言行不文明、迟到、早退、旷工、劝导不到位等情况累计达到3次,供应商需予以更换。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报价应包含本项目人员工资、意外保险、劝导装备维护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供应商的管理费、税费、利润等所有费用的总和,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少报、漏报,采购人均不再做补偿,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服务期满后,根据采购人的检查和考核情况一次性付款。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