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一、项目概况 1、租赁场地:塔什店镇燃料加工企业的煤棚或存煤场地,面积约25亩 2、租赁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3、租赁方式:按实际存储煤量的吨位租赁,由出租方提供燃煤过磅,铲车码堆费用,装车、配煤等服务 二、租赁要求 1、出租方所提供的场地,必须具备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以及政府行政部门批复的环保、消防等验收证明。 2、出租方需配备除尘器、喷雾器等环保设备,避免扬尘、废水污染,确保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标准,并承担相关费用。 3、需具备地磅(数字式地磅动态计量精度到0.01吨,按批次对煤量校核)、铲车、配煤(四斗配煤机)设备,且设备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若深****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需进配煤,出租方必须配合,****点击查看公司承担。 4、储煤场基层采用混凝土或沥青硬化。燃煤堆高不高于6米,坡度≤60°,边缘设置挡煤墙防止塌落。****点击查看公司燃煤与其他企业的燃煤进行硬隔离。 5、出租方出租场地需具备监控设备,****点击查看公司的燃煤从进厂至堆放存储需有360度无死角视频监控。 三、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2.投标人需具备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以及政府行政部门批复的环保、消防等验收证明(证明文件:提供土地使用证、环保、消防批复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3.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