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大围山森林公园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前公示

浏阳市大围山森林公园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前公示

发布于 2026-08-24

我局拟对**市大围山森林公园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24日-2026年8月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点击查看3006

联系地址:****点击查看生态环境局(邮编410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市大围山森林公园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省**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

建设单位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园管理处)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融泽****点击查看公司

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园管理处)投资900万元,****点击查看管理处住宿楼),**一栋占地面积70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180.3平方米保障性租赁住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项目不设置食堂,无废气排放。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经三格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大围山森林****点击查看处理站处理。

(3)噪声:空调外机、水泵等产噪设备采用隔声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

(4)固废:生活垃圾由当地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5)生态:运营期加强交通管理,在进入保护区的路段设置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标志,降低噪声对动物的惊扰,工程中采用植被和有显著可视标记的声屏障,降低交通噪声对鸟类的影响。道路的路灯灯光对某些夜行性动物的生活节律有一定影响,如鸟类和蝙蝠类等,运营期间,应落实相应的管控措施,如不得使用强反光建筑材料,室外不得使用强光照明或装饰性灯光,室外光源采用低穿透性冷色灯,禁止安装高空射灯,限制夜间照明时段与亮度等,确保运营期灯光对周边野生动物的影响可控。

****点击查看环境局**分局

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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