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安保规范化建设项目需求公示(第二次)(2023-JW13-W1006)(第1包)

某部安保规范化建设项目需求公示(第二次)(2023-JW13-W1006)(第1包)

发布于 2023-11-14

我部拟对安保规范化建设项目进行建设,为顺利实施采购项目、促进公平公正、确保采购质量、提高采购效益,切实维护参与采购活动各方的正当权益,现将采购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希望广大供应商对需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某部安保规范化建设项目项目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0日

四、项目概况及参数:详见附件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初步设定):

(一) 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供应商对采购意向内容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邮箱)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供应商如无异议,我部将按照相关要求继续组织采购活动。请您及时留意相关信息,欢迎您报名前来参与投标。

注:1、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项目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2、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发布平台

《军队采购网》《**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机构:某部

地 址:**市

联系人:程先生 电 话:0551-****点击查看1386

韩先生 电 话:0551-****点击查看1387

(二)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省**市**区**路665号汇峰大厦2418室。

联系人:王鹤玲、孙崔群

电话:177****点击查看8727、139****点击查看1425

反馈方式:意见建议可直接通过军队采购网平台提交反馈也可发送至****点击查看@qq.com抄送****点击查看@qq.com

九、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先生 办公电话: 0551-****点击查看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