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2025年度食材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省**市**
发布日期:2025-05-12 10:49
项目编号:XZP202****点击查看200180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2025年度食材配送项目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招标条件
****点击查看2025年度食材配送项目(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点击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点击查看2025年度食材配送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范围 | ****点击查看2025年度食材配送项目;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提供合法有效的法****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的复印件1份;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的复印件1份。或提供年度财务报告(2024年度,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应符合的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5-05-12 11:00 至 2025-05-15 17:30 |
获取方式 |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同步,有意愿报名的供应商请将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和单位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等企业信息填写在《政府采购供应商报名表》上(报名表:附件1)。将报名表和资格要求文件发送到****点击查看**公司邮箱(****点击查看@qq.com),审核通过后可获取采购文件。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5-19 14:30 |
递交方式 | 纸质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5-05-19 14:30 |
开标地点 | **沛公路-检察院南门对过****点击查看开标室. |
其他
****点击查看2025年度食材配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公告报名成功后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9日14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2025年度食材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本项目不接受低于最低报价下浮率20%的竞价。
采购需求:****点击查看2025年度食材配送项目,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供货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025年年底。(本项目如在服务期限内遇采购人上级部门统一采购的情形,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文本自动作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点击查看监狱企业发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等。
3. 投标人应符合的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5月15日,每天8:30至12:00,14: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沛公路-检察院南门对过
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同步,有意愿报名的供应商请将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和单位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等企业信息填写在《政府采购供应商报名表》上(报名表:附件1)。将报名表和资格要求文件发送到****点击查看邮箱(****点击查看@qq.com),审核通过后可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文件费用: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9日14点30分(**时间)
地点:**沛公路-检察院南门对过****点击查看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19日14点30分(**时间)
地点:**沛公路-检察院南门对过****点击查看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的接收:
1.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5年05月19日**时间14点00分-14点30分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9日**时间14点30分
3.响应文件的接收地点:**沛公路-检察院南门对过****点击查看开标室
(二)询问和质疑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点击查看公司提出质疑。
2.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三)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采购
终止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 址:**大屯街道幸福路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59****点击查看65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沛公路-检察院南门对过
联系方式:0516-****点击查看0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华工
电话:0516-****点击查看0199
附件: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大屯街道幸福路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159****点击查看652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点击查看
地址:**沛公路-检察院南门对过
联系人:刘丽
电话:180****点击查看3185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