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利辛县税务局机关食堂后厨劳务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利辛县税务局机关食堂后厨劳务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4-12-18
安徽****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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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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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机关食堂后厨劳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出日期:2024年12月4日

采购日期:2024年12月16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省**市**县**镇****点击查看侧、利张**侧扬天汽贸城三期0058幢(8#综合楼)1501-1508

报价:238000.00元/年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65日历天

采购项目概况:本次采购****点击查看机关食堂后厨劳务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预算金额:24万元/年。最高限价24万元/年。

评审小组名单:尚标、李翠、顾雪峰

采购人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文州中路78号

联系人:姬超,叶剑,顾雪峰,吴健

联系方式:0558-****点击查看320

采购机构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镇淝河大道与子****点击查看集团院内往西100米

联系人:张芸西 联系方式:0558-****点击查看610

公告期限: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 19 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1.**县文州中路78号,联系电话:0558-****点击查看320;

2.**县**镇淝河大道与子****点击查看集团院内往西100米,联系电话:0558-****点击查看610。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点击查看总局****点击查看税务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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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物业类项目共招标过 1 次; 业主共合作物业供应商 1
上次中标企业: 安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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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餐饮服务, 中标 15次, 占比 93.75%
重点地区: 安徽, 中标 13次, 占比 81.25%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3 次, 中标金额 162.8
潜在竞争对手: 共 0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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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暂未找到相关数据,中标机会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