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22号国经投资大厦3-12层租赁交易公告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22号国经投资大厦3-12层租赁交易公告

发布于 2025-08-05

招标详情

乌鲁木齐国经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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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5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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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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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人民路222号国经投资大厦3-12层租赁交易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市**区人民路222号国经投资大厦3-12层租赁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挂牌开始时间 2025-08-05 11:00 挂牌截止时间 2025-08-18 17:30
项目交易分类 实物交易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是否首次发布
联系人 薛宇佳 联系电话 176****点击查看8866
主管单位
转让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乌鲁****点击查看公司 注册地(住所) **维吾尔自治区﹒**市﹒**区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法定代表人 边文晋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 916****点击查看****点击查看548063E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市**区人民路222号国经投资大厦3-12层 标的编号 ****点击查看001
租赁价格 ****点击查看023.00元 评估结果 ****点击查看023.00元
转让底价 ****点击查看023.00元 建筑面积 5593.00平方米
保证金 600000.0元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5-08-18 17:30
评估机构 **宝中房****点击查看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5-04-03
核准(备案)机构 ****点击查看**管理局 核准备案日期 2022-12-11
出租期限 8年
资产来源 规格型号
数量 0.0 购置时间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点击查看 批准文(件)号 乌城投党纪要〔2025〕8号
国资监管机构 乌鲁****点击查看管理委员会 所属集团或监管部门名称 乌鲁****点击查看管理委员会
信息披露
重要信息披露 (一)共性披露: 1、房产证上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办公 2、不得经营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法律法规禁止的相关行业,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租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年租金分两次支付,每半年支付一次。承租方应先缴纳房屋租金,后经营使用,租金每三年在上一期基础上上浮4% 4、税费由承租方和出租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出租期间的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物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转租、转借,该标的为整体租赁,不得分租。一旦发现承租方违反前述规定,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退还承租方保证金,并要求赔偿一切损失。 6.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前认真查看并确认租赁物房屋、场地、设备设施、管线等现状后确定报名,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须亲自勘验标的、并持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点击查看中心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申请资料并缴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与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对交易后发生的一切纠纷或维修及装修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不可报销、折抵房租及押金或减免租期。标的物以现状对外出租,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维修改造义务。勘验标的时间:工作日均可。联系人:薛宇佳,电话:0991—****点击查看512。 7、承租期间涉及的装修、消防、安全生产、水电暖等其他事宜在租赁合同中另行约定。 8、挂牌底价为租赁底价,租赁期限为8年,年租金价格以本次挂牌的最终成交价为准。经公开征集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的,可以以协议方式进行租赁;有两名及以上意向承租方的,****点击查看中心组织竞价,每次加价幅度为20000元。 9、出租方提供制式租赁合同、安全生产(消防)责任书和综合服务费缴纳协议模板,意向承租方应仔细阅读查看,承租方一经确定,应签订该租赁合同、安全生产(消防)责任书和综合服务费缴纳协议,除制式模板中条款与现行法律规定相抵触,否则不做修改。 10、合同成立后,承租方可按照具体经营项目对房屋内部进行装修改造,但改造项目不得改变房屋内部主体结构。承租方需自行承担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具有法人主****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非法人主体的合伙企业、个体经营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为意向承租方。 2、意向承租方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个体经营者、自然人****点击查看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证明(提供中国执行信息网检索截图)。 3.、意向承租方须持有合法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具备良好的营业信誉和履约能力。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项目竞拍成交五个自然日内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安全生产(消防)责任书》《综合服务费缴纳协议》。 2、竞拍成交后承租方悔拍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竞拍产生的费用、弥补重新竞拍价款低于原竞拍价款的差价及相关损失。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交易项目经办人:王玉琪 ,联系电话:0991-****点击查看482
交易机构信息
交易机构名称 乌****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 0991-****点击查看482、0991-****点击查看164
联系地址 乌****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采购中心)5楼5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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