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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电梯维保服务。
2.项目内容:电梯维保服务。
3.报名时间:2025年 6月 25日—2025年 7月4日下午17:30
4.报名地点:****点击查看新楼16楼招标办
5.报名电话:0551-****点击查看1248现场报名。
6.开标时间:2025年7月 8日下午15:30
7.开标地点:****点击查看新楼16****点击查看中心
8.最高限价: 4万元/年(含电梯年检费)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9.电梯状况:
序号 | 电梯品牌 | 层站 | 生产日期 | 台数 |
1 | 巨力 | 3/3/3 | 2021.08 | 1 |
2 | 奥的斯 | 10/10/10 | 2011.10 | 4 |
3 | 11/11/11 | 1 | ||
4 | 三洋 | 5/5/5 | 2005.09 | 1 |
5 | 恒达富士 | 5/5/5 | 2016.09 | 1 |
10.招标服务期限:二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维保合同一年到期后,经业主方评估合格可续签下一年维保合同。
11.保养维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
二、项目投标人资格:
1.投标公司资质文件(必须要有电梯安装资质、修理B级资质)、报价清单密封、盖章有效。
2.业绩:2021年1月1****点击查看医院电梯维保业绩(资格审查、投标文件业绩不得重复)不少于一家。
3.抢修解救时间:接到报修电话15分钟内到达抢修现场。合同履约中,出现三次未准时到达现场抢救即为合同不履约,业主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
4.维保公司如接到紧急抢修电话15分钟内未到达抢修现场,产生的不良后果,由维保方承担相关责任。
三、采购需求:****点击查看现有电梯 8台。拟招一家维保单位对以上全部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维修。
1.本次电梯维保服务采购为除曳引机、门机控制器、控制柜变频器三大件以外的所有配件,免费更换维修。维保服务单位需要免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工具、劳务以及所有非人为损坏的电梯零部件。
2.电梯维保按国家相关法规执行,服务维保依据****点击查看总局要求对于额定载重量在 1600kg及以上的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额定载重量在3000kg 及以上的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应在轿厢内装载额定载荷,以检修速度进行限速器一安全钳联动试验等电梯服务项目均纳入维保范围之内。
3.维保公司承担电梯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工作。
四、预中标单位的确定:投标公司提供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报价清单及投标价,现场拆封报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废标。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五、签订合同: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李主任0551-****点击查看1265
****点击查看
2025年6月25日
附件一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A1 半月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序号 | 维护保养项目(内容) | 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
1 | 机房、滑轮间环境 | 清洁,门窗完好,照明正常 |
2 | 手动紧急操作装置 | 齐全,在指定位置 |
3 | 驱动主机 | 运行时无异常振动和异常声响 |
4 | 制动器各销轴部位 | 动作灵活 |
5 | 制动器间隙 | 打开时制动衬与制动轮不应发生摩擦,间隙值符合制造单位要求 |
6 | 制动器作为轿厢意外移动保护 装置制停子系统时的自监测 | 制动力人工方式检测符合使用维护说明书要求;制动力自监测系统有记录 |
7 | 编码器 | 清洁,安装牢固 |
8 | 限速器各销轴部位 | 润滑,转动灵活;电气开关正常 |
9 | 层门和轿门旁路装置 | 工作正常 |
10 | 紧急电动运行 | 工作正常 |
11 | 轿顶 | 清洁,防护栏安全可靠 |
12 | 轿顶检修开关、停止装置 | 工作正常 |
13 | 导靴上油杯 | 吸油毛毡齐全,油量适宜,油杯无泄漏 |
14 | 对重/平衡重块及其压板 | 对重/平衡重块无松动,压板紧固 |
15 | 井道照明 | 齐全,正常 |
16 | 轿厢照明、风扇、应急照明 | 工作正常 |
17 | 轿厢检修开关、停止装置 | 工作正常 |
18 | 轿内报警装置、对讲系统 | 工作正常 |
19 | 轿内显示、指令按钮、IC 卡系统 | 齐全,有效 |
20 | 轿门防撞击保护装置 ( 安全触 板,光幕、光电等) | 功能有效 |
21 | 轿门门锁电气触点 | 清洁,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 |
22 | 轿门运行 | 开启和关闭工作正常 |
23 | 轿厢平层准确度 | 符合标准值 |
24 | 层站召唤、层楼显示 | 齐全,有效 |
25 | 层门地坎 | 清洁 |
26 | 层门自动关门装置 | 正常 |
27 | 层门门锁自动复位 | 用层门钥匙打开手动开锁装置释放后,层门门锁能自动复位 |
28 | 层门门锁电气触点 | 清洁,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 |
29 | 层门锁紧元件啮合长度 | 不小于7mm |
30 | 底坑环境 | 清洁,无渗水、积水,照明正常 |
31 | 底坑停止装置 | 工作正常 |
A2 季度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季度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除符合 A1
半月维护保养的项目(内容)和要求 外,还应当符合表 A-2 的项目(内容)和要求。
表 A-2 季度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序号 | 维护保养项目(内容) | 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
1 | 减速机润滑油 | 油量适宜,除蜗杆伸出端外均无渗漏 |
2 | 制动衬 | 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3 | 编码器 | 工作正常 |
4 | 选层器动静触点 | 清洁,无烧蚀 |
5 | 曳引轮槽、悬挂装置 | 清洁,钢丝绳无严重油腻,张力均匀,符合制造单位要求 |
6 | 限速器轮槽、限速器钢丝绳 | 清洁,无严重油腻 |
7 | 靴衬、滚轮 | 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8 | 验证轿门关闭的电气安全装置 | 工作正常 |
9 | 层门、轿门系统中传动钢丝绳、链条、传动带 | 按照制造单位要求进行清洁、调整 |
10 | 层门门导靴 | 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11 | 消防开关 | 工作正常,功能有效 |
12 | 耗能缓冲器 | 电气安全装置功能有效,油量适宜,柱塞无锈蚀 |
13 | 限速器张紧轮装置和电气安全 装置 | 工作正常 |
A3 半年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半年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除符合 A2 季度维护保养的项目(内容)和要求 外,还应当符合表 A-3 的项目(内容)和要求。
表 A-3 半年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序号 | 维护保养项目(内容) | 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
1 | 电动机与减速机联轴器 | 连接无松动,弹性元件外观良好,无老化等现象 |
2 | 驱动轮、导向轮轴承部 | 无异常声响,无振动,润滑良好 |
3 | 曳引轮槽 | 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4 | 制动器动作状态监测装置 | 工作正常,制动器动作可靠 |
5 | 控制柜内各接线端子 | 各接线紧固、整齐,线号齐全清晰 |
6 | 控制柜各仪表 | 显示正常 |
7 | 井道、对重、轿顶各反绳轮轴承部 | 无异常声响,无振动,润滑良好 |
8 | 悬挂装置、补偿绳 | 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要求 |
9 | 绳头组合 | 螺母无松动 |
10 | 限速器钢丝绳 | 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11 | 层门、轿门门扇 | 门扇各相关间隙符合标准值 |
12 | 轿门开门限制装置 | 工作正常 |
13 | 对重缓冲距离 | 符合标准值 |
14 | 补偿链(绳)与轿厢、对重接合处 | 固定,无松动 |
15 | 上、下极限开关 | 工作正常 |
A4 年度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年度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除符合 A3 半年维护保养的项目(内容)和要求 外,还应当符合表 A-4 的项目(内容)和要求。
表 A-4 年度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序号 | 维护保养项目(内容) | 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
1 | 减速机润滑油 | 按照制造单位要求适时更换,保证油质符合要求 |
2 | 控制柜接触器、继电器触点 | 接触良好 |
3 | 制动器铁芯(柱塞) | 进行清洁、润滑、检查,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4 | 制动器制动能力 | 符合制造单位要求,保持有足够的制动力,必要时进行轿厢装载 125%额定载重量的制动试验 |
5 | 导电回路绝缘性能测试 | 符合标准 |
6 | 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 (对于使 用年限不超过 15 年的限速器,每2 年进行一次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对于使用年限超过 15 年的限速器,每年进行一次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 | 工作正常 |
7 |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试验 | 工作正常 |
8 | 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动作试验 | 工作正常 |
9 | 轿顶、轿厢架、轿门及其附件安装螺栓 | 紧固 |
10 | 轿厢和对重/平衡重的导轨支架 | 固定,无松动 |
11 | 轿厢和对重/平衡重的导轨 | 清洁,压板牢固 |
12 | 随行电缆 | 无损伤 |
13 | 层门装置和地坎 | 无影响正常使用的变形,各安装螺栓紧固 |
14 | 轿厢称重装置 | 准确有效 |
15 | 安全钳钳座 | 固定,无松动 |
16 | 轿底各安装螺栓 | 紧固 |
17 | 缓冲器 | 固定,无松动 |
注 A-1:如果某些电梯没有表中的项目(内容),如有的电梯不含有某种部件,项目(内容)可适当进行调整(下同)
注 A-2: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中对测试、试验有明确规定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测试、试验,没有明确规定的,一般为检查、调整、清洁和润滑(下同)。
注 A-3:维护保养基本要求中,规定为“符合标准值”的,是指符合对应的国家标准、行业 标准和制造单位要求(下同)。
注 A-4:维护保养基本要求中,规定为“制造单位要求”的,按照制造单位的要求,其没有明确“要求”的,应当为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或者制造单位等的要求(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