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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学年度****点击查看食堂原材料供货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以下规定时间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8月20日9:30(**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项目名称:2025-2026学年度****点击查看食堂原材料供货商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本项目预算金额:540万元。其中标段1:192万元,标段2:225万元;标段3:52万元;标段4:71万元。
2025-2026学年度****点击查看食堂原材料供货商采购项目共分为四个标段,其中标段1:学府校区、**校区冷冻食品供货商采购;标段2:学府校区鲜肉类、蔬菜水果类、干货、调料、杂粮、鸡蛋类、豆制品、鲜面条类供货商采购;标段3:**校区鲜肉类、蔬菜水果类、干货、调料、杂粮、鸡蛋类、豆制品、鲜面条类供货商采购;标段4:学府、**两个校区米、面、非转基因大豆油供应商采购。
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2025-2026学年度****点击查看食堂原材料供货商采购。采购清单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可同时报名四个标段,允许兼中。
6、服务期限: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或提供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3.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何一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信息(要求见“第四章、磋商相关说明”“十八、评审程序”中“8、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内容)。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5日,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及获取方式:投标人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加盖鲜章)一套: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供应商授权委托书(格式不限,注明被授权人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及电子邮箱),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将以上资料带至现场或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点击查看@126.com),资料合格后方可获取磋商文件,否则不予办理。报名资料扫描件原件请在开标时同响应文件一起递交。
地点:**市泉****点击查看广场B座10楼1011室。
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要求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8月20日**时间上午9:00-9:30。
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市泉****点击查看广场B座10楼1010开标室。
3、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8月20日**时间上午9:30,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4、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8月20日**时间上午9:30。
5、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市泉****点击查看广场B座10楼1010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孙经理 联系电话:0516-****点击查看0276
地址:**市泉****点击查看广场B座10楼1011室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七、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点击查看官网http://www.****点击查看.cn/上发布,敬请留意,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学府路6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 0516-****点击查看90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泉****点击查看广场B座10楼
联系方式:孙经理 0516-****点击查看0276
****点击查看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