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市中心支公司劳务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市中心支公司劳务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发布于 2025-08-31

招标详情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市中心支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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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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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8/31 11: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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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劳务外包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查看市**大道158号北园星座-星晨座7楼A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 9月11 日9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2.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劳务外包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包含人员费和管理费。其中人员费报价时不得低于275000.00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点击查看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为保障采购人业务渠道的日常工作正常运作的需要,须提供5名劳务外包人员协助采购人的业务工作开展。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及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响应);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9月1 日至2025年9月5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查看市**大道158号北园星座-星晨座7楼A室

方式:供应商代表凭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购买:(1)主体资格证明****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或自然人[以下统称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携带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均须提供一份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邮购。

售价:250.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9月11 日9点00分(**时间);从竞争性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点击查看市**大道158号北园星座-星晨座8楼A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9月 11 日9点00分(**时间)

地点:****点击查看市**大道158号北园星座-星晨座8楼A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不收取。

1.网上公告媒体查询:(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http://www.****点击查看.cn/)

2.****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承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评审时对其磋商最终报价价格给予2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3.对供应商的其它要求: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将****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2)承诺履行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3)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至少有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有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税收(至少包括增值税)和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基本医疗)的记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大道181号**奇珠财富大厦3001-3022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章洁 联系电话:0779-****点击查看8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市**大道158号北园星座-星晨座7楼A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钟剑萍 联系电话:0779-****点击查看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剑萍

电 话:0779-****点击查看099

****点击查看 2025年8 月31 日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劳务外包服务
(****点击查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附件

(一)服务要求(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5名劳务外包人员,为采购人提供行**档案管理、营销运营和业务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辅助开展业务追踪、促进业务发展及客户服务等工作。劳务外包人员工作的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工作安排由采购人负责调配。

2.服务要求:

1.1人员资质要求:

1.1.1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符合条件的劳务外包人员,需确保劳务外包人员的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慢性病、职业病、传染病、精神病等不能胜任工作的病症。

1.1.2劳务外包人员必须熟悉本项目的服务工作内容,需要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从事本项目相关工作的丰富经验,有良好沟通协调能力,并熟悉电脑操作及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胜任采购人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1.1.3成交供应商提供给采购人的劳务外包人员,为成交供应商员工,由成交供应商与劳务外包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时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有关保险福利待遇等其他相关事宜。

1.2对投入本项目劳务外包人员的其它要求

1.2.1成交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劳务外包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纪律,熟悉采购人的业务流程、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规范和安全规程等;服从和执行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工作指挥与管理,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采购人分配的各项任务,按照采购人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切实履行合同义务。

1.2.2根据采购人的工作要求和实际情况,劳务外包人员应树立爱护公物意识,若因人员过失或故意造成采购人财物损失的,须承担责任并予等价或等额赔偿。

1.2.3劳务外包人员须树立保密意识,保守工作秘密,若因人员泄密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同样须承担责任并予以等价或等额赔偿。

1.2.4须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采购人下达的本项目约定的服务内容工作,劳务外包人员不服从采购人工作管理以及违反劳动纪律的,成交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处理,维护采购人工作运行秩序。

1.3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劳务用工事务管理和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

1.3.1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本项目的劳务外包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将复印件抄送给采购人,采购人与劳务外包人员不存在劳动关系或其他任何合同关系。

1.3.2根据劳务外包人员的相关要求为其办理职称申报、工龄认定等手续和提供与档案相关的证明材料等;

1.3.3负责发放劳务外包人员劳动报酬及其他相关费用;

1.3.4负责为劳务外包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大额医疗费用统筹等)和缴纳住房公积金;劳务外包人员个人应当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劳务外包人员劳动报酬中按月代扣代缴。成交供应商应为劳务外包人员购买商业人身意外保险。

1.3.5负责劳务外包人员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及非因工负伤等情形时,按照社保机构及商业保险有关规定为其办理一切相关手续:劳务外包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采购人应积极配合;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束后,由成交供应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工作中因公受伤、致残、牺牲,其医药费、抚恤金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联系工伤****点击查看公司按规定理赔;所有相关事宜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采购人免责。

1.3.6劳务外包人员在本合同期间发生的任何人身伤亡事故、经济补偿及其他任何纠纷或争议等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费用;如劳务外包人员向采购人索赔任何工资、工伤保险待遇或其它任何款项,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所有的责任(包括经济责任),并负责及时消除给采购人造成的所有损害,并赔偿采购人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等)。

1.3.7负责劳务外包人员录用、退工、退保等手续;

1.3.8成交供应商需派出管理人员,定期协助采购人对所有的劳务外包人员进行教育、监督和管理。

1.4劳务外包人员的更换

1.4.1采购人如要求更换不胜任的劳务外包人员,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提出后30天内安排更换;成交供应商因某种原因需要更换任何一名劳务外包人员,应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方能办理,更换劳务外包人员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担;更换后的劳务外包人员须具有符合采购人的要求,不得安排已在采购人有违规记录行为的人员重新上岗。

1.4.2劳务外包人员若因病、伤、残、亡或其他原因而需要更换补充者,其缺员由成交供应商及时补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4.3成交供应商自收到采购人要求更换劳务外包人员通知后,未能在3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人员更换,不能按时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工作的,下月的外包费用按85%支付。因采购人原因或客观情况导致的逾期除外。

1.5其它要求:

1.5.1成交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签订生效后2个日历日内,提供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劳务外包人员的详细名册报采购人备案,并附身份证复印件、相关的证书复印件、成交供应商与劳务外包人员的合同书复印件等。在本项目的服务期间内,无特殊情况,成交供应商不得无故与任何劳务外包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更换其他人员上岗,如确需更换人员,须征得采购人的同意。

1.5.2劳务外包人员实行每天8小时工作制,劳务外包人员的休息、休假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倒班制的人员执行轮休制,具体安排视采购人工作开展具体情况而定。

1.5.3如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及人员情况认为有必要调整岗位的,成交供应商应确保劳务外包人员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安排。

1.5.4劳务外包人员工作期间若存在问题需成交供应商协调解决,或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有问题需协调解决,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

1.5.5成交供应商须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劳务外包人员薪酬。成交供应商与本项目劳务外包人员之间的劳动纠纷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妥善处理,不得影响到采购人。成交供应商须对劳务外包人员相关费用使用情况负责,如成交供应商克扣、挪用、拖欠的,除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含法律、经济等责任)外,采购人有权依法终止本合同。

1.5.6如因成交供应商及劳务外包人员工作上疏忽或失职以及违规,或未能按质按时完成采购人下达的本项目约定服务内容的工作任务,直接给采购人造成了损失,经查证属实,成交供应商应按照1个月的服务费用的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采购人有权为完成工作任务而另行使用其他人员,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5.7因成交供应商或本项目的劳务外包人员工作上的疏忽、失职以及违法违规给采购人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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