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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中学2026年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1.第一中标人:
供应商名称: ****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市**区白鹤镇鹤民路508号3幢
中标折扣率: 88%
2.第二中标人:
供应商名称: ****点击查看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淮****点击查看物流中心8栋
中标折扣率:84%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点击查看中学2026年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点击查看中学2026年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 负责采购晚粳米、高筋粉、肉制品、蔬菜、水产品、豆制品、禽蛋、调味品、非转基因色拉油(5L 或 10L 桶装)等 9 个类别(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具体详见采购需求书。服务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1年(合同采用1+1+1模式,经考核合格,双方均同意可续签2次,每年一签)。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要求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书面形式。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址: **县谷阳镇汉兴大道 660 号
联系人:张主任
电 话:0552-****点击查看3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广场一街81号
联系方式:139****点击查看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