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区共富共享中心4号楼、6号楼、7号楼、8号楼和9号楼共5幢厂房十年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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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6-17

招标详情

台州市椒江区前所街道下徐村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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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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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中心4号楼、6号楼、7号楼、8号楼和9号楼共5幢厂房十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挂牌价格 出租面积
100.00 元/平方米/首年
**区前所街道安海路700号4号楼、6号楼、7号楼、8号楼、9号楼共5幢一至五层,共56398.34平方米。
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 工业
所在地区 **省 **市 **区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出租标的地址 交易机构
2025-06-18
2025-06-26
**区前所街道安海路700****点击查看中心4号楼、6号楼、7号楼、8号楼、9号楼共5幢一至五层

项目咨询请联系 陈女士|联系电话:0576-****点击查看5180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点击查看交易所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尚未办理相关产权证书。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毛坯无装修,以现状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其他重要需披露的事项:无。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点击查看
联系人 项钶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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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100.00 元/平方米/首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价格为净价,所涉税费(增值税及附加、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以及税费所产生的税费滞纳金、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即承租方为税费、物业管理费等的实际承担人)。第1-6年租金不递增,自第7年起每两年在上一年度基础上上涨5%。 除租金外,承租方另需向出租方支付变压器使用费,费用为42500元/年(签订租赁合同后两个月内配到位,若未到位,无需支付变压器使用费)。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和变压器使用费一年一付。第一年租金和变压器使用费在签订合同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之后的各期租金和变压器使用费在上个付费周期届满日前30个自然日内一次性交纳完毕。 租金需按各村产权面积与租赁总面积的占比分别汇入各村指定账号,变压器使用费需按各村移民人口的占比分别汇入各村指定账号,具体分配比例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承租方应自觉缴纳租金,如承租方拖欠付款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租金外,每逾期一天,应按应付租金的千分之一的标准向出租房支付违约金,拖欠60个自然日未交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且承租方投入的电梯等设备所有权归出租方。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工业厂房,不得改变厂房用途,不能经营、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法律、法规等禁止或限制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 承租人可将厂房进行转租,所有租赁入园企业需符合相关标准,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 厂房为毛坯未装修,7号楼2单元和9号楼2单元将配备400v变压器,其余各单元将配备250v变压器。厂房每单元预留一个电梯井,未配置电梯。 变压器的保底费、日常维护、扩容增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需在装修免租期期满前为每个单元配备1台电梯,电梯的装修、安装、日常维护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十年租期期满后或因承租方违约导致租期提前终止的,电梯、变压器扩容增容部分等设备产权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2.履约保证金:60万元。在签订合同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需按各村产权面积与租赁总面积的占比分别汇入各村指定账号。租赁期满后,履约保证金除抵扣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承租方(不计利息),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若签订租赁合同后两个月内,变压器无法由出租方配置到位,则承租方无需支付变压器使用费,履约保证金如数返还给承租方(不计利息),但需在装修免租期到期前为每单元配备1个变压器,变压器的购买、保底费、日常维护、扩容增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且履约保证金设置有变,第1-6年无履约保证金,若发生相关违约行为,承租方投入的电梯、变压器及扩容增容部分等设备所有权归各村村集体。第7年开始,设置履约保证金60万元,与第7年租金同时付清,需按各村产权面积与租赁总面积的占比分别汇入各村指定账号。 十年租期期满后或因承租方违约导致租期提前终止的,电梯、变压器及扩容增容部分等设备产权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3.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4.租期内承租方因经营、生产、生活需要产生水、电、燃气、暖气、宽带、电梯使用及维保、消防设施维保、各类管线接入费用、物业费以及房屋、附属物、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费等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租赁期内,物业服务费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点击查看园区物业公司规定为准。****点击查看园区****点击查看公司管理并遵守相关的相关制度和规定。 5.承租方应妥善使用标的内设施,保护房屋原结构和设备不受破坏。承租方的装修不得涉及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和承重柱、樑、墙。在租赁期间,承租方发现该房屋主体结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出租方,其他维修责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6.租赁期间,承租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依法纳税,服从消防、**、环保、税务等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自行对租赁物等投保保险,做好防盗、防火、防水淹等相关安全措施。租赁场地由承租方使用并承担管理、维护、保洁、消防安全等义务,因承租方管理不善或使用不当所造成各类损失和相关责任,均由承租方全部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因承租方及其雇员造成出租方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承租方负责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承租人转租时,承租人对次承租人造成的各类损失和相关责任要承担连带责任。 7.合同期满或出租方因承租方违约提前解除合同,承租方应按时将房屋交还给出租方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承租方延期交房的按延期天数参照当年租金标准的两倍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同时承租方所投入的电梯、变压器扩容增容部分等设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装修的不能移动的设施设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一律不得拆除和损毁,擅自拆除或损毁的,应向出租方赔偿或修复,并无权要求退还其投入的电梯、变压器扩容增容部分等设备。如出租方要求承租方拆除装修物恢复租赁物原状的,承租方应予恢复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8.合同期满后优先续约权等相关事项,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9.本交易条件未涉事宜或与租赁合同有出入的,以日后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条款为准。 10.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调换使用或抵押。 11.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5个自然日内签订租赁合同,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如因承租方原因导致未签订交易合同或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且立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租期 十年
有无免租期
免租期时间 4个月(自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算)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50.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台交所在出租方递交备案交易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承租方的“我的账户”中。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1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约定的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1个周期。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合格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房租赁合同》.docx 《实地勘察证明》.docx 《授权委托书》.docx 《特别事项约定》.docx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陈女士 电话 0576-****点击查看5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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