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安厅警犬基地网络线路租赁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江西省公安厅警犬基地网络线路租赁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于 2025-06-06

招标详情

江西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
联系人联系人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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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3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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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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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基地网络线路租赁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点击查看**厅警犬基地网络线路租赁服务项目进行采购询价,****点击查看公司前来投标。

一、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名称

数量

单位

每年预算(单位:元)

预算总价

(单位:元)

****点击查看**厅警犬基网络线路租赁服务

1

23400

70200

二、项目需求及其他要求

序号

项目

业务内容

1

100M**四级网专线

提供一条本地传输线路,时间2026年1月-2028年12月

2

20M互联网专线

提供一条20M互联网专线,时间2026年1月-2028年12月

3

100M互联网专线

提供一条100M互联网专线,时间2026年2月-2029年1月

说明: 1、项目地址为**省**市**县宝峰镇周****点击查看**厅警犬基地院内。

2、在服务期内,投标人必须提供免费上门服务及技术支持。如果发生线路传输中断,应当尽快予以恢复。当月累计中断时常超过60分钟的,不予支付当月租费。服务期内累计中断时长超过240分钟的,我单位有权中断该项目的租赁服务工作,之后不再支付该项目费用。

3、****点击查看服务队伍从事本次采购项目售后服务,提供7*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在接到通知维修后服务随时响应。若运用通讯工具不能解决问题,必须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予以解决或提供备用产品更换,在特殊情况下1小时到现场解决问题。

三、投标公司须具备以下资格

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单位在提供报价单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加盖公章的报价单一份(包含总价和各项目费用清单以及所投产品品牌、型号);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项目需求及要求需全部响应,出具响应承诺;

6.投标文件一正一副,需胶装。

7.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注意:以上文件需信封密封标明项目名称并加盖公章(一正一副),未标注项目名称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启封,所有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五、评审办法

满足所有技术参数及要求,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中报价最低者中标。

六、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每年预付一年服务费全款,到期后预付下一年度款项,服务期3年。

七、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12日12时;

2.开标地点:****点击查看

3.标书交纳方式:邮寄或现场交纳(无需报名,无需获取招标文件),标书需密封并加盖公章。(邮寄地址:**市红谷滩新区赣**大道1366号,联系人:万警官)

八、联系方式

警务保障部联系人:万警官,电话:0791-****点击查看8701

****点击查看

2025年6月6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

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符合法律、行取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曾作出虚假承诺。

我单位(本人)对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做信用承诺不实、不尽,可能涉嫌《****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的,将按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及第七十九条:“……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进行处理。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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