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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发布招标文件需要澄清、修改的内容,请认真研究。本次澄清、修改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公告为准。
一、招标文件修改(共4项)
1、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增加“投标人拟投车辆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证》,须提供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并加盖公章”。
2、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报名时间修改为2025年6月27日起至 2025年7月11日16时00分。
3、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7月16日16时00分。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7月21日09 时30分。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点击查看
日期: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