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
生产类岗位外包服务项目
二、资格要求
1.竞价人的财务、信用状态应为良好,具有外包服务的经验和业绩,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
2.竞价人注册资金不得小于200万元。
3.竞价人承诺遵守邀请人提出的保密要求。
4.竞价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没有因涉嫌贿赂、偷税****点击查看机关或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竞价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人力**服务许可证》。
三、人员要求
1、以上岗位人员根据所属科室/部门生产排班出勤,所有岗位均需要进行倒班,其中无害化处置室焚烧及物化工艺生产相关岗位实行三班两倒(12小时制),其它岗位每日出勤12小时,并根据月度进行倒班。
2、以上岗位人员须经职业病防治机构检测指定体检项目(注:按岗位接触的危害因素确定检测项目),身体健康,无相关职业病或职业禁忌证。
3、所有人员均应按照相关要求穿戴工作服和劳保用品,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4、中标方应按所属科室、作业环境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配备相对应的工作服和劳保用品,并做好发放记录,向采购人报备,采购人将不定时检查现场工作服和劳保用品发放情况。
5、中标方应按照采购人的需求,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上岗。以上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采购人将对以上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通过则需要中标方及时补充对应人员。
6、所有人员须向采购人备案,相关岗位人员的资质应通过采购人审核,审核通过方可上岗。
四、管理要求
中标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要求向提供岗位外包服务的人员支付劳动报酬以及依法进行管理,相关劳动纠纷和法律责任一律由中标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