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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中心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三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合瓦路149号**国际**铂爵宫办409、410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贰拾伍万玖仟柒佰贰拾捌元壹角整(¥****点击查看728.1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点击查看中心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三次) 服务范围:****点击查看社区管理的管理辖区的环境整治 服务要求:负****点击查看社区管理辖区的①30 个自然村的生活垃圾的清运②所有沟塘水面垃圾的打捞及清运③日常村庄环境卫生保洁及清运等。具体包含辖区内道路的清扫、垃圾收集、运输服务等管理工作(包括道路中间、两侧绿化带和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不包括绿化养护);沟塘水面垃圾的打捞和垃圾处置工作等。 服务时间:1095日历天(三年)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赵亮、代勇、张宽宽(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一)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点击查看招标代理收费标准执行。
(二)收费金额:26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中小企业声明函。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公告发布期限:2025年4月2日
3.开标日期:2025年4月15日
4.资格能力条件:本项目未做要求。
5.业绩:(1)景湾辖区水源地环保专项一体化服务,2023年8月11日;(2)**县**湖环湖保洁及绿化保养项目,2024年4月29日(3)无人机远程自动巡航试点及预警能力保障技术服务项目,2024年5月30日。(4****点击查看总局****点击查看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2022年7月1日。
6.信誉(荣誉获奖):(1)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优秀物业服务企业,2022年5月5日;(2)安全生产先进集体,2022年4月11日;(3)2024年度**县优秀物业服务企业,2024年12月12日;(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043****点击查看0682R2S),有效期2024年3月29日至2027年4月3日;(5)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04324S40516R2S) 有效期2024年3月29日至2027年4月3日;(6)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04324E30551R2S) 有效期2024年3月29日至2027年4月3日。
7.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未做要求。
8.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1)**禾美****点击查看公司,“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资格性审查不通过;(2)亳****点击查看公司,根据 《****点击查看财政厅关于进****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规定的通知》 (皖财购【2023】 615 号文)第七部分第 31 条。评审委员会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行业发展、市场竞争以及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比较情况等进行报价合理性审查。****点击查看公司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包括总价和单价),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诚信履约,其投标 (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投标(响应)无效,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10. 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5年4月27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点击查看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点击查看009。
(五)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通****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成交通知书。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S250 ****点击查看中学南侧约 90米
联系方式:180****点击查看79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点击查看广场 610 室
联系方式: 131****点击查看5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电 话:131****点击查看5999
十、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
2.分项报价表、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5年4月16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