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收到的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招标人发布如下澄清:
澄清内容:根据招标文件第二十九条:已明确不得擅自更换或停用,所以不存在并行的说法。
澄清内容:5%考核是依照季度进行考核。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至: 2025年09月02日18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