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清溪路小学食堂经营外包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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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6-08-18
合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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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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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食堂经营外包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食堂经营外包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上派镇**路建工大厦第5层210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点击查看食堂经营外包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3年,采取1+1+1模式。合同1年1签,合同到期后,经甲方考核合格后方能续签,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

服务标准: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秀、张作玉、吴国平、胡殿昌、戈有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皖西路健康苑小区10幢203商铺,联系电话:0564-****点击查看929。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领春路与清源路交叉口西南160米

联系方式:0564-****点击查看0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皖西路健康苑小区10幢203商铺

联系方式:0564-****点击查看92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64-****点击查看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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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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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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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物业类项目共招标过 1 次; 业主共合作物业供应商 1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安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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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保安服务, 中标 35次, 占比 79.55%
重点地区: 安徽, 中标 44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0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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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暂未找到相关数据,中标机会更大
本项目-招标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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