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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4.1资格要求、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条款的“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至少在**省内承接过(含在管)3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年的国内非住宅楼项目物业管理业绩”修改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至少承接过(含在管)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年的国内非住宅楼项目物业管理业绩”。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评定中标的标准和方法”的“PB:商务部分评分”中“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每承接过(含在管)合同金额≥人民币100万元/年的**省内非住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业绩的,每多1个项目得2分,满分6分。①投标人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合同中要能体现项目合同金额,如合同中未能体现合同金额的,则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加盖业主单位公章)。②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此项不包含资格部分要求的业绩”修改成“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至少承接过(含在管)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年的国内非住宅楼项目物业管理业绩,每1个项目得1分,满分6分。①投标人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合同中要能体现项目合同金额,如合同中未能体现合同金额的,则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加盖业主单位公章)。②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评定中标的标准和方法”的“PB:商务部分评分”中“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来获得地市级****点击查看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诚信企业或AAA信用企业证书的,得2分;获评“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500强”及以上荣誉的加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修改为“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来获得地市级****点击查看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诚信企业或AAA信用企业证书的,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评定中标的标准和方法”的“PB:商务部分评分”中“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含在管)的国内非住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获得业主单位满意度评价为“优秀”“满意”“A级”或同类评价描述的,每提供一份完整材料得0.5分,满分3分。完整材料包括:①该项目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截图并注明网址);②中标通知书复印件;③采购合同或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需体现双方单位名称、合同期限、服务内容、签章页);④服务满意度证明文件复印件。”修改为“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含在管)的国内非住宅楼物业管理项目获得业主单位满意度评价为“优秀”“满意”“A级”或同类评价描述的,每提供一份完整材料得0.5分,满分3分。完整材料包括:①该项目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截图并注明网址);②中标通知书复印件;③采购合同或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需体现双方单位名称、合同期限、服务内容、签章页);④服务满意度证明文件复印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评定中标的标准和方法”“PB:商务部分评分”中所有“加分项”改成“得分项”。
注:1、本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涉及到以上更改的内容,招标文件均做相应修改,本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冲突的或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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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