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小庙中学食堂等9所校园食堂经营服务外包(第一包)答疑公告

合肥市小庙中学食堂等9所校园食堂经营服务外包(第一包)答疑公告

发布于 202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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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蜀山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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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中学食堂等9所校园食堂经营服务外包

原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点击查看中学食堂等9所校园食堂经营服务外包(第一包)答疑公告

“****点击查看中学食堂等9所校园食堂经营服务外包(第一包)”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1)答疑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1.问:询问事项:在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一、评标办法前附表”(3)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企业经营业绩”中“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点击查看小学配餐、或中小学食堂经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满分12分。注:1、有效业绩至少包含一个当前在经营的项目。每一个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履约合同扫描件。同一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累计履约时间1年以上(含一年),视为有效。不足一年视为无效。2、2024-2025学年度期间的的业绩,每学期至少提供一次师生就餐满意度测评结果,由县、区以上教育主管部盖章出具视为有效业绩。不提供或测评结果未得到县、区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的认可,不得分。”

询问内容:县、区级的教育主管部门****点击查看小学的日常管理,包括食堂外包服务的监督,县、区级教育部门是满意度测评的直接监管主体。市级部门因管理范围广,****点击查看学校的具体情况。

经咨询市级教育主管部门,不予盖章。

招标文件同时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履约合同扫描件,若业绩项目由县、区级教育部门主管,其盖章的测评结果与合同履约情况直接关联,能够真实反映服务质量。反之,若要求市级部门盖章,可能出现“盖章部门不了解项目、了解项目的部门无权盖章”的矛盾。

因此,从招标文件逻辑和实际操作来看,允许县、区级部门盖章更符合项目需求。

请问,由县、区级教育主管部门盖章出具的,是否视为有效业绩

答: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文件要求,2024-2025学年度期间,投标人承包经营的校园食堂每学期满意度测评结果,由县区级及以上相应教育主管部门盖章视为有效业绩。

2.问:招标文件第41页“企业信誉及荣誉”中: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点击查看政府(或政府部门)授予的荣誉、认证、表彰等,县区级每个1分,省、市级每个2分,国家级3分。不计本项第1条荣誉、认证得分。本小项满分4分。

自2018年《关于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发布后,各级政府部门已大幅缩减为团餐企业授予荣誉、认证、表彰等,同时,依据《食品安全法》强调的主体责任精神,政府部门荣誉、认证、表彰通常会以投标人经营的食堂进行授予,荣誉、认证、表彰也只反映食堂名称,而非直接颁发给企业。建议此条修改为“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投标人所****点击查看政府(或政府部门)授予的荣誉、认证、表彰等,县区级每个1分,省、市级每个2分,国家级3分。不计本项第1条荣誉、认证得分。本小项满分4分。

注:如提供的荣誉、认证、表彰等是投标人所经营的食堂获奖,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对应的业绩合同扫描件。”

问:为保持与该项目评分项“企业经营业绩”有关要求的一致,同意将此项内容修改为:2.自 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投标人所****点击查看政府(或政府部门) 授予的荣誉、认证、表彰等,县区级每个1 分,省、市级每个2分, 国家级3分。不计本项第1条荣誉、认证得分。本小项满分4分。 注:如提供的荣誉、认证、表彰等是投标人所经营的食堂获奖, 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对应的业绩标通知书、合同扫描件。”

3.问:招标文件第41页“企业经营业绩”中: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点击查看小学配餐、或中小学食堂经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满分12分。注:2.2024-2025学年度期间的的业绩,每学期至少提供一次师生就餐满意度测评结果,由县、区以上教育主管部盖章出具视为有效业绩。不提供或测评结果未得到县、区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的认可,不得分。

中小学食堂就餐满意****点击查看学校、县、区级教育主管部门共同负责。教育主管部门****点击查看学校食堂监督管理工作,较少直接参与具体的满意度测评工作。建议此条修改为“注:2.2024-2025学年度期间的的业绩,每学期至少提供一次师生就餐满意度测评结果,由学校盖章出具视为有效业绩。不提供****点击查看学校的认可,不得分。

答: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文件要求,2024-2025学年度期间,投标人承包经营的校园食堂每学期满意度测评结果,由县区级及以上相应教育主管部门盖章视为有效业绩。

4.问:招标文件第42页“人员配置”中:4、拟派人员中设有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持有2020年1月1日之后取得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合格证书,2024年以来在省、市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测试中,满分100分,得分90分以上(含)的的得1分,得分95分以上(含)的的得2分,满分2分。本项提供测试成绩截图。标后审核。

问:我公司相关人员参加2024****点击查看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测试中,****点击查看监管局颁发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技能竞赛一等奖”证书,市场监管局竞赛结束后只公布竞赛排名,并未公布分数,请问此项荣誉是否认可

答:****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此证书予以认可。

5.问:企业经营业绩中:2、2024-2025学年度期间的的业绩,每学期至少提供一次师生就餐满意度测评结果,由县、区以上教育主管部盖章出具视为有效业绩。不提供或测评结果未得到县、区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的认可,不得分。该项指向性太明确,要求过于严格,建议改为2、2024-2025学年度期间的的业绩,提供师生就餐满意度测评结果,****点击查看后勤部主管部盖章出具视为有效业绩。不提供或测评结果未得到县、区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的认可,不得分。

答: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文件要求,2024-2025学年度期间,投标人承包经营的校园食堂每学期满意度测评结果,由县区级及以上相应教育主管部门盖章视为有效业绩。

6.问:****点击查看学校甲方组织开展,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没****点击查看学校的满意度测评,所以我们去找市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可,市级教育主管部门不予出具任何证明。建议修改为2024年-2025学年度期间的业绩,每学期至少提供一次师生就餐满意度测评结果,****点击查看学校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予以认可。

答: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文件要求,2024-2025学年度期间,投标人承包经营的校园食堂每学期满意度测评结果,由县区级及以上相应教育主管部门盖章视为有效业绩。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1.招标人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路与樊洼路**民生大厦20楼

邮 编:230031

联系人:汪道玉

电话:0551-****点击查看7665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井岗路1100****点击查看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向西100米)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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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金工

电话:0551-****点击查看7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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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06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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