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共和新路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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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服务(第二街区)(购买服务) | |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采购项目名称: | **综合管理服务(第二街区)(购买服务) |
预算金额: | 120.920600万元(人民币) |
采购品目: | |
采购需求概况 : | 第二街区区域:普善路以东,**新路以西,**北路以北,老沪太路以南。 1.****点击查看服务区进行巡查、督促、固守,确保服务区域内非机动车停放、市容环境面貌秩序良好,保持常态; 2.发现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应及时阻止,并对非机动车进行规范有序停放(非机动车应当在划线区域内或在停车架区域内停放,不得随意停放、影响市容环境); 3.发现、劝阻跨门经营现象,及时纠正跨门经营行为。发现、劝阻流动摊贩和乞讨占道等现象,对流动摊贩占道和乞讨进行拦截和阻退; 4.对乱搭建(含乱拉遮阳伞、棚)、乱堆物、乱拉横幅、乱设店招和灯箱等违反“市容管理条例”的事件与行为进行劝说、教育、制止(无效者,应主动报请城管等相关部门处罚); 5.巡查、发现辖区有新增的违章建筑并及时报告,参与街道组织的违章拆除工作; 6.巡查、发现有私自更改(更换店招底色、随意增加不符合规定的内容等)街道统一制作的店招店牌并及时报告; 7.清除零星垃圾。发现**沿、道路、路口、通道、绿化带、卫生死角等犄角旮旯的零星垃圾,应在20分钟内及时清除; 8.劝阻不文明行为。发现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沿骑行,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应及时劝阻; 9.及时向甲方****点击查看服务区域内暴露垃圾等影响市容环境整洁的问题; 10.开展“三乱”整治。对辖区道路及居民区内的“三乱”现象(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开展整治,发现不服从劝导、不配合工作的商户、人员及时与城管部门、街道联系,协助执法部门进行处置; 11.加强巡查,并拍照上报。对辖区内道路、小区进行巡视,参照《**区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工作标准(城市治理类)》对辖区各类事件和部件类案件进行收集,及时、准确地将发现的相关问题,上报统一的管理平台,接受相关上级指令,负责对部件类案件以及区级督查案件进行现场核实,接受街道对网格巡查工作的日常管理、监督考核; 12.协助参与对指定小区进行综合整治,必要时参与、协助社区垃圾分类工作; 13.完成街道交办的其他临时应急任务。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5-03 |
备注: |
本次公开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