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筹措供应商遴选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市**区、**区和**区约3个配送点和因需要临时确立的配送点副食品配送服务,涉及的副食品主要包括畜肉及其制品类、禽肉及其制品类、冻(鲜)水产品类、果蔬类、预包装食品类(包含但不限于禽蛋、调料、牛奶、饮料、乳制品、干货、杂粮、豆制品、淀粉制品、各类半成品及散装食品等)。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主要配送**市**区、**区和**区约3个配送点和因需要临时确立的配送点。 | 原则上入围供应商总合同期2年,招标公示期结束后我部与供应商签订为期1年合同,而后根据全年每季度考评和满意度测评情况,视情签订第二年合同,供应商需知悉并同意此条款。具体服务时间按照合同约定轮换规则,以1个月为周期进行。 | |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项目预算:每年预算总规模约1400万元,包1预算750万元,包2预算650万元 ;
3.最高限价:投标供应商在基准价基础上报下浮率,供应商报价应在当期基准价基础上下浮10%以上(如下浮12%、13%)。
4.本采购项目共分为2个包,包1:畜肉及其制品类、禽肉及其制品类、冻(鲜)水产品类;包2:果蔬类、预包装食品类(含牛奶、乳制品、禽蛋、调料、饮料、干货、杂粮、豆制品、淀粉制品、各类半成品及散装食品等),分别每包确定5家供应商,共10家供应商作为分包配送的副食品供应商。供应商可同时参与两个包投标且可兼中兼得。
5.中标供应商配送执行下浮率按照下列方式处理:①投标下浮率低于或者等于第一名预中标供应商的,下浮率执行第一名预中标供应商报价,预中标供应商不接受第一名预中标供应商报价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其放弃的数量,按照招标评审排名结果由高到低,从备选供应商中依次替换;②投标下浮率高于第一名中标供应商的,执行各自报价。如第一名预中标供应商下浮率为14%,第二名为15%,第三名为13%,则第二名按照15%执行,第三名按照14%执行,以此类推。
6.本招标项目为2025年5月26日发布的 “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采购预算7000万)的组成部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点击查看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2024年的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点击查看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点击查看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根据“财办【2022】32号”的规定,审计报告须在统一监管平台进行自动赋码验证,未赋码的视为审计报告无效。)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8月至开标截止日任意6个月的税务部门出具的****点击查看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8月至开标截止日任意6****点击查看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提供复印件)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 :// )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供应商提供承诺声明,采购单位核查承诺声明真实性,一旦发现投标供应商有虚假承诺,即作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供应商须具有《食品流**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两证或“两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应涵盖本项目所需的副食品种类。
(十)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应承诺遵守投标保证金追溯制度。(提供承诺函)
(十一)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互联网:
)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暂未注册成功的,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注册成功截图,供应商注意需注册成功)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 年 7 月 30日至 8 月 5日,每日上午 8 :00 至 12 : 00 ,下午 14 :30 至 17 : 30。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格式详见附件)
1.****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名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点击查看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 的承诺书;7.本项目特定资格:《食品流**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两证或“两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
(三)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本项目采取网上发送方式。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点击查看@163.com。(提交材料后须进行电话确认,确认电话:0871-****点击查看2383/158****点击查看2751)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1包: 2025 年 8 月 19日 8 时 30 分。
2包: 2025 年 8 月 21日 8 时 3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
1包: 2025 年 8 月 19 日 9 时 00 分。
2包: 2025 年 8 月 21 日 9 时 00 分。
(三)投标地点:**省**市**区 (详情请致电:0871-****点击查看2383/158****点击查看2751)。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1包: 2025 年 8 月 19 日 9 时 00 分。
2包: 2025 年 8 月 21 日 9 时 00 分。
(二)开标地点:**省**市**区 (详情请致电:0871-****点击查看2383/158****点击查看2751)。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
)上发布。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助理、杨助理
办公电话:0871-****点击查看2383、0871-****点击查看2371
移动电话:158****点击查看2751、135****点击查看7970
地址:**省**市**区
十三、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胡助理
办公电话: 0871-****点击查看2317
移动电话: 135****点击查看9956
2025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