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荣域花园物业服务合同人防车位收益相关约定签订补充协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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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荣域花园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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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荣域花园物业服务合同》人防车位收益相关约定签订补充协议的公示

荣域花园全体业主:

2024年2****点击查看花园与中海物业签订的《荣域花园物业服务合同》以及2024年11月签订《荣域花园物业服务合同》变更协议中,公共收益相关约定包含人防车位收益。2025年3月25日发布了《****点击查看花园人防工程地下车位租金专款专用公告》,说明了相关变更事宜。

现就合同中相关人防车位收益的约定与中海物业签订变更的补充协议,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对原合同及变更协议第十二条的补充:

1、在原合同期内,地下人防车位的经营收入不再计入公共收益分成范围,因此减少的乙方(中海物业)实际收入(按人防车位实际租金收入扣除税费后的30%分成计),乙方(中海物业)有权在原合同附件5《投入提升项目及其他服务承诺》约定的180万元投入资金中(专用于人防的维修维护投入资金范围)相应减扣。

2、人防车位租金的入账及开票事宜不再按照原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执行,改为将租金收入打入甲方(荣域业主方)账户,并按照税务规定程序向税务部门确认后,由甲方(荣域业主方)负责开票。所属2025年1月1日以后的人防车位租金收入按《**市住宅小区人防工程维护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分账管理,租金收入扣除税费后****点击查看花园业委****点击查看银行账户,作为人防工程维护资金的专户,并按《**市住宅小区人防工程维护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使用。

3、人防车位的日常管理、租赁及收款手续办理等相关工作仍委托乙方(中海物业)处理。人防车位的管理费仍由乙方(中海物业)自行收取及开票。

4、本协议约定部分按本协议执行,本协议未涉及的部分仍按原合同执行。

现向全体业主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签订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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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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