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招标公告中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八)”本项目特定资质:无;更正为:“八、本项目特定资质: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原招标公告中十二、其他补充事宜“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更正为:“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