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新田中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邀请书

万州新田中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邀请书

发布于 2026-08-15

招标详情

重庆市万州新田中学
联系人联系人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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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0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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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51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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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书











****点击查看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点击查看(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26****点击查看中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比选,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比选。



PART.01

比选内容



PART.02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PART.03

比选有关说明


(一)本次比选邀请书在****点击查看信息公示栏、**中学公众号、重****点击查看人民政府公示栏及《**晚报》发布。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在****点击查看信息公示栏、****点击查看政府公示栏及《**晚报》等处查看并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等比选前公布的所有资料,无论供应商查看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比选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比选文件领取要求及时间: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 2026年 8 月 14日至2026 年 8月18 日上午 9 时至下午17时(**时间),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到****点击查看 (**市**区五桥**路2号) 报名及购买竞争性比选文件。竞争性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能被接受:

1.按时报名并购买了竞争性比选文件;

2.按时在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签到;

3.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现场递交时间:2026年 8月 20 日**时间9:30-10:00。

(六)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地点: ****点击查看会议室 。

(七)比选开始时间:2026 年 8 月 20 日10时00分。


PART.04

比选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

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比选项目内容),由供应商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并注明“2026****点击查看中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

保证金账户户名:

****点击查看

开户行:

****点击查看分行营业部

账 号:

02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1****点击查看010067

1.****点击查看银行转账(电汇)时,****点击查看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各供应商在递交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点击查看公司基本账户。

响应文件递交现场检查文件购买费和投标保证金收据以及到账时间。超过截止时间、不按规定缴纳保证金、文件购买费的报价文件,我校恕不接受。

(二)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点击查看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不计利息,遇寒暑假顺延)。

2.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不计利息,遇寒暑假顺延)。


PART.05

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通过供应商报名时留下的电子邮箱发布,并电话通知供应商。请各供应商注意查看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供应商查看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比选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六)按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PART.06

现场踏勘


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踏勘,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踏勘费用自理。踏勘人员不超过2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自觉遵守采购人项目的秩序、安全、保密管理等相关规定。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相关情况,仅供供应商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无论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

踏勘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139****点击查看5028

PART.07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人:周丹

电话:136****点击查看4917

地址:**市**区五桥**路2号

采购人:****点击查看

联系人:郎老师157****点击查看5666

秦老师139****点击查看5028

地址:**市**区**镇五新路448号




END


撰稿 | 秦 健

编辑 | 侯晓凤

审核 | 郎文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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