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都匀市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粮油单产提升)补助公告

都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都匀市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粮油单产提升)补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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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4年****点击查看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粮油单产提升)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安排,拟对我市从事粮****点击查看农场、****点击查看**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补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预算

2024年****点击查看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粮油单产提升)资金项目,项目资金预算21万元。

二、补助范围和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点击查看农场、****点击查看**社2024年当年在**市各镇(乡、街道)种植水稻、玉米、马铃薯、油菜等为重点的粮油作物,家庭农场种植面积达到15亩以上(包含15亩);****点击查看**社种植面积达到50亩以上(包含50亩)。种植规模不含为其他主体和农户开展环节托管或全程托管的社会化服务面积。

(二)实现高产技术覆盖率100%,实现单产水平在上年统计数据基础上单产提升≥5%。

(三)享受过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部级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乡村**衔接资金补贴主体不能申请补助。

****点击查看农场、****点击查看**社自愿申报,所报材料真实可靠,如弄虚作假,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补助方式

种植主体采取自主申报、择优竞争的方式。在水稻、玉米、马铃薯、油菜等为重点的粮油作物成熟前组织农业专家对申报主体地块进行理论测产,出具测产验收意见。

四、****点击查看农场种植面积达到15亩以上,每亩补助50元;****点击查看**社种植面积达到50亩以上,每亩补助60元。同时,****点击查看农场补助金额不超过4万元,****点击查看**社补助金额不超过17万元。具体的补助标准根据实施方案分配资金预算确定。

五、补助程序

(一)网上公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市农****点击查看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公告。

(二)自主申请。有****点击查看农场、****点击查看**社在粮油作物收获后填报《2024年****点击查看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粮油单产提升)补助申报表》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测产验收意见等相关资料,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

(三)专家评选。市农业农村****点击查看农场****点击查看**社报来的申请资料进行评审。若出现申报种植主体较多情况,超出补助资金范围,则结合申报、测产情况、关键技术措施到位率等进行单产提升效果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筛选。

(四)结果公示。经专家评选拟确定为2024年****点击查看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粮油单产提升)补助主体,****点击查看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申报****点击查看发展中心2****点击查看办公室(**市火神庙59号)。

七、联系电话

0854-****点击查看378 王红梅

附件:点击查看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粮油单产提升)补助申请表.docx" download="2024年****点击查看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粮油单产提升)补助申请表.docx" style="font-family: sans-serif; color: rgb(0, 102, 204);" oldsrc="/protect/P0202407/P020240724/P020240724329039617689.docx">2024年****点击查看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粮油单产提升)补助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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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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