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我部“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采购意向进行公开发布,欢迎广大供应商来电来函了解项目情况的、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
(二)预算资金:约400万元(其中,**市约150万元、**市约250万元);
(三)最高限价:各品类商品整体优惠率不低于10%;
(四)预计采购时间:2025年9月;
(五)需求地点:**市、**市;
(六)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蔬果类(包含菌类)、肉制品、禽蛋类、水产类、豆制品类、干菜类、粮油类、干调类、饮品类、水果类、冷冻类。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质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相关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且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公示时间:
2025年08月04日至2025年08月18日
四、意见反馈和有关说明
(一)本次公开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二)供应商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也可以采取邮件发送方式递交我部指定邮箱(采购人:****点击查看@139.com、纪检人员:****点击查看@qq.com)。邮件主题:XXX公司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反馈意向。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将以下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成1个PDF文件,1.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不需提供);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不需提供);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供应商提出的建议应当详细具体、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供应商,所提意向和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9****点击查看7243
地 址:**省**市
纪检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53****点击查看6719
地 址:**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