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4-11-21
内江****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1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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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8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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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点击查看 **省**市**区榕树街68号附62号 600,000.00元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百分比):9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点击查看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点击查看0000 其他服务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包含蔬菜类、蛋类、生鲜肉类、水产类、面粉及面制品类、大米类、食用油类、干货调料) 配送时间: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前一天提供的《食材配送清单》,上午9:00之前将采购的食材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做好运输过程中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运输中要防止雨淋日晒及交叉污染,确保配送的食材安全等 自合同签 订之日起365日 蔬菜类配送质量要求 1、当季新鲜蔬菜,不得过熟或欠熟;严禁配送药性和肥气未脱、剧毒农药的蔬菜,必须保证食用安全。 2、叶菜类:品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薹(菜心除外);结球的叶菜应结球紧实;菠菜和本地芹菜可带根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曾跃东、黄定飞、池帮才(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向成交供应商定额收取人民币9,000.00元(大写:玖仟元整),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点击查看财政局监督电话:0832-****点击查看522。
****点击查看财政局地址:**市**区星桥街中段166号。
****点击查看财政局邮编:641000。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点击查看财政局。)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红牌路东段194号

联系方式:0832-****点击查看3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联系方式:0832-****点击查看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832-****点击查看006

****点击查看

2024年11月21日


附件(3)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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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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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文件集.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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