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岳“见南山”假日酒店开荒保洁停车场开荒、外墙清洗、室内空气治理项目第1标段、第3标段成交候选人公示

南岳“见南山”假日酒店开荒保洁停车场开荒、外墙清洗、室内空气治理项目第1标段、第3标段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于 2026-08-19
湖南****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7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22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14条

立即监控

****点击查看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现将**“见**”****点击查看停车场开荒、外墙清洗、室内空气治理项目第1标段、第3标段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1标段(开荒保洁)

成交候选人:**怡美****点击查看公司 响应总报价:255631.00元

后备第一成交候选人:****点击查看 响应总报价:246562.00元

后备第二成交候选人:****点击查看**公司 响应总报价:258118.00元

第3标段(室内空气治理)

成交候选人:**爬****点击查看公司 响应总报价:106301.00元

后备第一成交候选人:****点击查看**公司 响应总报价:99899.00元

后备第二成交候选人:衡****点击查看公司 响应总报价:85000.00元

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3日。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并现场递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须署实名、附有异议人有效联系方式、基本事实和相关材料。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响应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4日内向有关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于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先提出异议的投诉,有关部门在受理投诉时另要求投诉人递交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其他有关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三一大道500号

联系人:叶先生

电 话:0731-****点击查看7718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三一大道500号

联系人:张女士、罗先生

电 话:0731-****点击查看7153

监督部门:****点击查看纪检办公室

地 址:**省**市**区三一大道500号

电 话:0731-****点击查看7341

异议受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0731-****点击查看7718

通信地址:**省**市**区三一大道500号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查看完整分析
本单位近五年物业类项目共招标过 2 次; 业主共合作物业供应商 2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长沙****公司
查看完整分析
核心业务: 劳务派遣, 中标 9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湖南, 中标 9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1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查看完整分析
湖南****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劳务派遣, 中标 313 次, 占比 89.17%
重点地区: 湖南, 中标 340 次, 占比 96.87%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