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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点击查看(联合体牵头人)、****点击查看酒店****点击查看公司(联合体成员) | 91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52602K | **省**市**区高桥镇汇贤路388号2002-02室 | 96.15(均分制) | ****点击查看915元 |
服务类 |
名称:****点击查看中心2024—2027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点击查看中心(北至古徐大道、南至343国道、西至**南路、**水杉河)室内外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清洁卫生管理(含外幕墙保洁);治安防范、秩序维护管理;公共停车场管理;消防、监控室值班、日常巡检;供配电机房值班、日常巡检;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巡检(包括但不限于:中央空调系统、供配电系统、电梯系统、给排水系统、照明系统、弱电系统、强电系统、消防系统等);建筑物、公共区、停车场地、水电等综合巡检管理;导游讲解;会议、演出、接待、参观保障服务和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如重大接待参观、文明城市创建、应急事件处理、活动服务等)。 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及中标人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服务。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本项目合同按年度签订,在当年考核合格的情况下,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及中标人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服务。 |
本项目不收取代理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公告期1个工作日)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对质疑答复处理不满意的,可向财政部门投诉。
财政监管部门监督电话:0527-****点击查看9233。
中标供应商业绩等增设信息公开详见附件。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本级)
单位地址:****点击查看中心11层
联系人:182****点击查看2277
联系电话:182****点击查看2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县**路5号
联系人:李承阳
联系电话:0527-****点击查看90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承阳
电话:0527-****点击查看9055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点击查看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