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点击查看保障部令第19号)有关规定,现将辖区107家劳务派遣单位2024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核验结果予以公示,具体情况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至4月25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点击查看反映公示存在的问题(地址:**市**区**大道5068号402B室,邮编:518118,联系电话:0755-****点击查看4019)。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点击查看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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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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