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招聘工作的各项程序,保安人员招聘考核工作已于11月11日结束。本次考核,参加报名3人,参加面试3人。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录用李砚同志(男,身份证号码:51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5227355,**省**市涪**人,现居住在**市涪**长虹大道南段196号1幢1单元7楼4号。
公示期满后,请拟录用人员于2024年11月18日上午8点前**保处报到,逾期不再录用。
公示期为7天。办公室电话:****点击查看314;安保处电话:****点击查看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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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