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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市级冻猪肉储备(以下简称“储备肉”)管理,根据《**省省级冻猪肉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冻猪肉承储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储备肉承储企业要求
(一)承储企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肉类经营企业或生猪屠宰加工企业;
2.自有符合冻肉储存冷库资质标准要求的冻库,储存能力不低于800吨,常态化储备量不低于350吨;
3.具备固定的质量安全检(化)验设备、检测设施,以及相应的检验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
4.拥有稳定、规模相当的冻猪肉采购和销售网络,具备良好的产销衔接、快速投放和市场保障能力;
5.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征信记录无不良,社会责任感强,协作配合意识高;
6.投放期间须服从统一调配,无偿配送至各指定投放网点;
7.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违法行为、重**全生产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及省、市级储备肉承储计划执行的违规违约行为。
(二)储备费用补助
政府冻猪肉储备与企业市场化储备相结合,承储企业在保证常态化市****点击查看政府储备****点击查看政府承储任务。市级冻猪肉储备补助主要包括电费补助和急冻补助。申请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补助标准参与评选。
(三)承储期限
储备肉承储企业的承储期限为两年(2025年11月至2027年12月)。具体储备任务按市发展改革委年度下达计划执行。商务部门将与确定的承储企业签订承储协议,协议一年一签。
二、储备冻猪肉类别
储备猪肉类别可包括Ⅰ、Ⅱ、Ⅲ、Ⅳ号分割肉,白条肉,以及其他分段或分部位冻猪肉等。
三、报名时间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承担市级储备冻猪肉承储任务的企业,请于2025年9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点击查看商务局市运科,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名及评选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请按入选要求,向市商务局市运科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评选响应文件,包括:申请表、营业执照、生猪屠宰加工及食品安全相关资质、自有冻库证明及储备能力说明、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信用报告、安全管理制度等材料(一式四份),并密封提交储备补助费用报价。我局将组织相关部门根据承储企业条件进行综合评选,****点击查看商务局网站公示。若仅有一家企业报名,则直接确定为承储企业,不再另行组织评选。
四、联系方式
地址:**市**南路46号
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0839-****点击查看893
附件:储备肉项目申报表
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