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辖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解决殡仪服务机构原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清单中灵堂租赁定价长期成本倒挂、区域价格失衡、服务提质受限等问题,在成本核算、市场对标基础上,拟调整我市辖区殡仪服务机构非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清单中灵堂租赁限高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和依据
调整范围:**区、**区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取得经营资格、开展殡葬服务的经营机构。
调整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发改价格〔2026〕108号)、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灵堂租赁服务成本评估报告及相关运营台账资料。
二、拟调整项目和标准
本次仅调整殡仪服务机构灵堂租赁服务最高限价,可下浮、不可上浮。收费包含场地使用、24小时值守、基础设备配套、消杀保洁、水电运维等全套基础服务,不含市场化增值服务;不足24小时按全天计算(以出入登记时间计算)。具体拟调整标准如下:
50 m2(含)以下,不得高于220元/间﹒天;
50—100 m2(含),不得高于320元/间﹒天;
100—150 m2(含),不得高于400元/间﹒天;
150—200 m2(含),不得高于500元/间﹒天;
200 m2以上,不得高于700元/间﹒天。
为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现予以公告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此次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6月8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来电咨询,通过电子邮件或信件等方式提****点击查看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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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