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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食堂经营权承包服务项目二包段
答疑澄清及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食堂经营权承包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7月16日
二、澄清公告内容:
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中“企业业绩”:“1、自 2019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点击查看小学及以上服务人数不少于1500人的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 2分,满分20 分。
注:业绩需提供合同,合同中服务期限显示至开标截止日期为在管项目的均予以认可,如合同中不能体现人数等业绩指标,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内容需体现买卖双方公章,签订时间,否则不得分)。”
提问:1、****点击查看学校签订合同都用公章。我公****点击查看大学高校食堂,业主方签订合同多用的合同专用章。
2.招标文件中“合同中服务期限显示至开标截止日期为在管项目的均予以认可”,很多学校合同实行的是(1+1+1 模式),有的合同中只体现当下一年的服务期限,并不体现全部的服务期限,且贵标开标日期正好为合同续签空挡。
答:修改为:自 2019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点击查看小学及以上服务人数不少于1500人的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 2分,满分20 分。
注:业绩需提供合同,合同中服务期限显示至开标截止日期为已完成履约或正在履约项目的均予以认可,如合同中不能体现人数等业绩指标,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内容需体现买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签订时间,否则不得分)。同一项目续签合同不重复计算分值。
****点击查看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