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钢大厦物业顾问合作单位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新海钢大厦物业顾问合作单位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于 2026-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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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钢博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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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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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钢大厦物业顾问**单位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挂牌价格(万元) 见正文
保证金(万元) 见正文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6-09
挂牌期满日期 2026-06-17
联系方式 137****点击查看8816
标的所在地区 **省-**市
交易方式 见正文
点击次数

一、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项目地址:**市海秀中路122号

2.项目内容及规模:总用地面积6003.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980.94平方米,物业类型为写字楼。

3.服务期限:1年(自本物业交付之日起计算)。

4.结算形式:酬金制(按实际到岗人数动态核算,年度最高总价款不超过100万元)。

5.比选控制价:100万元/年(含税,含物业承接查验相关顾问**单位人工、管理费、利润、员工服装等全部费用,承接查验工作不再另行计费)。

6.比选范围:参选人按本项目标准配置7人响应,比选人根据项目实际确定驻场人员,与比选人联合开展全流程物业管理、承接查验及正式服务;参选人按比选人阶段性需求派驻人员驻场,协助优化管理、导入标杆标准、提供专业指导与团队赋能,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综合管理服务体系搭建与优化;

(2)物业共用部位维护管理专业指导;

(3)物业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管理技术支持;

(4)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维护标准化指导;

(5)公共绿化与建筑小品养护管理专业赋能;

(6)车辆进出秩序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

(7)公共区域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管理体系优化;

(8)业主禁止行为告知、劝阻、报告流程标准化完善;

(9)物业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组织、账务管理规范提升;

(10)装饰装修管理服务标准化指导;

(11)物业档案及物业服务档案保管规范化建设;

(12)法规政策及合同约定相关事项落地执行专业辅导。

注:本次选聘顾问**单位,核心目的是引入行业先进经验与专业**,对标标杆提升服务能级、快速完善标准化管理体系、强化专业技术支撑、赋能内部团队成长、保障项目高质量运营交付。顾问团队按标准配置7人响应,提供管理指导、技术支撑、体系搭建、团队带教及优质供应商**对接;物业承接查验工作包含在本次顾问**服务范围内,相关费用已全额计入年度顾问服务费,无额外费用,自行承担驻场人员相关成本,比选人按约定支付费用。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承诺函);

3.具有依法纳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4.参选人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点击查看.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点击查看.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公告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内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5.参加本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

6.不接受联合体参选(提供声明函);

7.本项目标准配置7人服务团队,涵盖物业经理顾问、客户服务、客服管家、安保管理、环保管理、工程管理、综合维修关键人员;参选人须按标准配置响应,并需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学历、专业证书等复印件,同时提供7名人员社保证明复印件,确保可按项目实际需要合理派驻人员。

8.信誉承诺函(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6月17日9时30分。

获取方式:****点击查看交易所官网(http://www.****点击查看.cn/)线上获取;

参选保证金:本项目不设保证金要求。

四、参选文件的递交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2026年6月17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以比选人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或密封处未加盖公章的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递交地点:**省**市**区海秀中路120号顺发新村26栋402房。

五、其他说明

1.截止时间前响应单位少于3家的,比选人将重新组织比选;重新比选后仍不足3家的,按相关规定采用其他采购方式。

2.本项目不召开答疑会。各参选人如认为比选文件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应当于参选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提出疑问;比选文件递交时间视澄清情况可适当顺延。有关本项目比选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发布公告网站的内容为准,当比选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3.参选人可在截止时间前补充、修改或撤回文件,补充修改内容需按要求密封标注 “补充修改”,作为参选文件组成部分;撤回文件需书面通知比选人。

4.比选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参选人自行踏勘产生的费用及安全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5.比选全过程接受监督部门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点击查看交易所官网(http://www.****点击查看.cn/)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 人:****点击查看

项目联系人:陈华

联系电话:137****点击查看8816

地 址:**省**市**区海秀中路120号顺发新村26栋402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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