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街道尖岗山公园综合管养服务合同公示

新安街道尖岗山公园综合管养服务合同公示

发布于 202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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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尖岗山公园综合管养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点击查看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点击查看拟对**街道尖岗山公园综合管养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街道尖岗山公园综合管养服务

合同金额(元):****点击查看788.92

中标供应商:****点击查看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合同金额变更。原合同“本合同总价为303.878892万元”变更为“从2025年5月20日起至合同服务履约期满,按合同金额205.****点击查看086万元/年折算”。
二、计费标准变更。 原合同“一级绿地管养1.15元/平方米/月,一级林地管养0.2元/平方米/月,二级林地管养0.19元/平方米/月”变更为“从2025年5月20日起,一级绿地管养0.88元/平方米/月,一级林地管养0.1元/平方米/月,二级林地管养0.06元/平方米/月,按月折算支付”。
三、人员设备配置变更。原合同“卫生保洁员13人、设施维(护)修主管1人、环卫主管1人、设施维护(修)班长1人、资料员1人、巡查员1人”变更为“卫生保洁员9人、设施维(护)修主管0人、环卫主管0人、设施维护(修)班长0人、资料员0人、巡查员0人”。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2025年预算调整,结合实际需求,经与合同乙方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后,拟变更合同内容。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8月25日至2025年09月01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宝城 29 区宝民一路 202-8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点击查看支付中心

地址:**市**区**东路31号108

联系电话:0755-****点击查看2127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附件(2)
新安街道尖岗山公园综合管养服务合同变更协议(脱敏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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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安街道尖岗山公园综合管养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的公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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