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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工作,有效解决**民、青年人等群体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根据《****点击查看政府关于印发**市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湛府规〔2024〕4号)相关规定, 我局现开展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源概况
(一)寸**府项目。项目坐落于**区寸金路24号,共计24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单套住宅建筑面积为40.23平方米至63.57平方米之间,全部为一房一厅户型。租金标准为26.4元/平方,物业管理费1.98元/平方。
(二)瑞云东二路项目。项目坐落于**区瑞云东二路13号,共计220套,单套住宅建筑面积为29.2平方米至46.1平方米之间。其中,两房一厅户型8套,一房一厅户型212套。租金标准为19.2元/平方,物业管理费1.2元/平方。
上述两处房源按住宅使用面积缴交房屋租金;按住宅建筑面积缴交物业费用;住房未配置家具家电。
二、申请条件
(一)适用人群。
1.**民。未获得我市市区户籍且在我市市区常住的居民,或已获我市市区户籍未满3年在我市市区常住的居民。
2.青年人。不限户籍,在我市市区常住且未满35周岁的完全民事能力人。
(二)适用人群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申请人已在市区连续缴交6个月社保(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或者已在市区连续6个月申报个人所得税。
2.已婚的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婚的申请人及其父母在市区无自****点击查看基地)。
3.申请人及上述共同申请人未同时享受其他住房福利政策,住房福利政策包括但不限于:****点击查看政府公租房、人才公寓、单位周转房、政府直管公房等;已申领领军人才购房补贴、住房货币补贴、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等;已获得省、市两级财政支持的各类住房补贴,如人才引进安家费等。
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原件1份,需填写完整并承诺信息真实有效。
(二)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佐证申请人是否属于青年人)和有效居民户口簿(佐证申请人是否属于**民)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申请人在我市市区已连续缴存6个月社保(养老或医疗)或已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点击查看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原件1份。其中,申请人属已婚的,提供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查询结果;申请人属未婚的,提供申请人及其父母的查询结果。
(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享受住房福利政策书面承诺原件1份。
四、受理流程
(一)受理时间。2025年7月7日起至2025年8月15日止(30个工作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二)受理地点。****点击查看保障中心305房(审批室),地址:**市**区海滨六路3号之三(**大厦)A栋3****点击查看保障中心。政策咨询电话:****点击查看031、****点击查看910。
(三)审核与公示。
1.审核。****点击查看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严格把关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公示。****点击查看建设局将通过审核的名单在局微信公众号、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3.异议处理。公示期内,公众可实名提出异议,****点击查看建设局对异议内容进行核查,并及时向举报人和申请人反馈核查结果。
4.资格确定。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申请人,将获得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轮候资格,****点击查看保障中心通知分房。
五、分配规则
(一)轮候与看房。获得轮候资格的申请人可参与现场看房(具体看房时间将另行通知)。看房需提前电话预约(届****点击查看保障中心联系电话),每户限2人入场,以便有序安排看房活动。
(二)配租原则。根据申请人在申请表中填写的申请户型需求进行分配。鉴于房源紧张的实际情况,****点击查看建设局完成资格审核后,申请人不可调整申请户型,以确保分配工作的公平性和有序性。
(三)摇号分配。通过“网络直播+现场观看+公证监督”的方式进行摇号分配,确保分配过程公开、公平、公正。轮候户****点击查看建设局微信公众号观看直播分配过程,也可前往会场参与分配。但由于会场座位有限,轮候户需遵循先到先入场的原则,满座即停止入场。每个家庭仅能选派1人参与现场摇号。会场具体地点将另行通知。如本轮分配完毕后尚有富余住房,****点击查看建设局将根据本方案开展第二轮分配。
(四)结果公示与签约。
1.****点击查看建设局在局微信公众号、局门户网站对中签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中签者,应在指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点击查看保障中心签订《选房确认书》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协议》,办理入住手续。
3.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选房确认书》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协议》的,或未按时缴交相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资格。
六、附则
本****点击查看建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点击查看政府关于印发**市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湛府规〔2024〕4号)执行。
请申请人仔细阅读本通知及相关政策文件,确保如实提供申请材料,积极配合申请审核及分配工作。如有疑问,可及时拨打电话进行咨询(****点击查看031、****点击查看910)。
附件:1.****点击查看政府关于印发**市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湛府规〔2024〕4号)
2.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表
3.承诺书(模板)
****点击查看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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