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总体要求,按照全省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点击查看工作部署,**市正在开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专项治理期间,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公开征集问题线索,重点受理以下几个方面举报和反映:
一、物业服务履约方面
1. 不按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
2. 应当公示的信息不公示;
3. 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捆绑收费;
4.不按规定履行移交义务。
二、公共收益管理方面
1.小区公共收益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
2. 不按规定公示停车收费、场地出租、广告收入等公共收益收支情况;
3. 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
4.违规侵占、挪用公共收益。
三、维修资金使用方面
1. 违规支取、套取维修资金;
2.电梯、消防故障,外墙脱落、渗漏以及其他涉及安全隐患情形,应当启动应急维修程序而不启动;
3. 维修项目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
四、其他方面
1.老旧电梯故障频发、运行状况差、不及时申报更新;
2. 物业服务企业利用不正当手段进驻小区,解聘后无正当理由拒不撤场;
3. 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小区公共部位的用途或性质;
4. 业主委员会乱作为损害业主利益。
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尽量详细具体,包括小区名称、物业服务企业名称、问题发生时间、具体情况等,有相关证据材料的一并提供,并注明联系方式,以便核实调查。
其他不属于专项治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有关规定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物业管理服务突出问题举报受理方式
区域 | 受理电话 | 受理邮箱 |
**市 | ****点击查看6779 | ****点击查看@qq.com |
经开区 | ****点击查看6195 | ****点击查看@163.com |
**区 | ****点击查看2895 | ****点击查看@qq.com |
**区 | ****点击查看6657 | ****点击查看@qq.com |
**区 | ****点击查看7910 | ****点击查看@163.com |
**区 | ****点击查看1135 | ****点击查看@qq.com |
**县 | ****点击查看0837 | ****点击查看@126.com |
**县 | ****点击查看1051 | ****点击查看@126.com |
**县 | ****点击查看5229 | ****点击查看@qq.com |
工业园区 | ****点击查看2971 | ****点击查看@qq.com |
生态文旅区 | ****点击查看7576 | ****点击查看@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