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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罪犯食堂生活物资主食品原材料米、面、油)采购项目
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罪犯食堂生活物资主食品原材料(米、面、油)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点击查看开发区玉**街91号
中标(成交)金额:842710.00 元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面粉,达到国标或行业企业标准,特制二等中筋粉标准以上(含此标准);
大米,执行标准和质量等级达到国标的一级粳米;
大豆油,执行标准和质量等级达到国标的非转基因一级大豆油。
交货期:根据采购计划在要求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
四、评审专家名单: 宋惠静、朱海华、刘**、张新武、李文莉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和《**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的规定按货物类计算。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4326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郑东新区**中环西路与泽润路向东 200 米
联系人:王教官
联系方式:0371-****点击查看55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02室(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
联系人:杨永丽、田兴、刘颖颖
联系方式:0371-****点击查看59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颖颖
联系方式:0371-****点击查看5907